“奇葩大桥”暗藏多少荒唐事
2015-06-30
孝昌县卫店镇澴水河老桥为漫水桥,每到汛期遇到河水上涨,桥西头的久龙、清泉、团山、沙塘、三杨等村的近万村民就会遭遇出行难。为方便村民渡河,孝昌县交通局争取到项目资金248万元,在漫水桥旁边重建新桥,可如今新桥竣工已有两个多月,却撂下引桥不予再建,让该镇的近万村民望眼欲穿。(6月28日《楚天都市报》)
花248万造好的桥,却没建引桥,这使得新造的桥成为昂贵的摆设,老百姓依然无法通行,不仅如此,而且相当危险,有村民强行通过,却发生安全事故,幸亏没有出现人命,但谁能保证下回不会出现?
建好了主桥,却不修引桥,这无疑是将“便民工程”修成了“烂尾工程”。可事实上,这样的“烂尾工程”还真不少。比如连接江西省上栗县上栗镇水源村和金山镇普华村的姚家江大桥自2010年拆除改建以来,新桥一直未能完工……
造桥就是为了方便老百姓,让老百姓安全通行,可不修建引桥的大桥却成为了一个最大的“安全隐患”。为何不修引桥?工程队为何撤走?其背后的原因需要查清楚。
据了解,该大桥是县交通部门争取到的项目,作为主管单位,应该清楚背后的原因,应该及时进行解决,而不是任由这工程“烂尾”下去。如果真有一天出了人命,后悔都来不及了。需要追问的是,为何民生工程为何成为“烂尾工程”,最终不但无法便民,而且成为祸害?
在笔者看来,一方面是因为民本意识缺失。为民服务的事,本应该办得很好的,但由于责任意识缺失,更因为民本意识未到位,这往往使得“民生工程”变成了“烂尾工程”,甚至会一直“烂尾”下去。另一方面是缺乏追责机制。面对这样的“奇葩大桥”,老百姓能做什么?恐怕只能期望于媒体经过报道之后,能够引起上级部门的高度关注,从而解决问题,如果媒体报道无法引来关注,恐怕也是很难解决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本不应该出现任何形式的“奇葩大桥”,任何一项“民生工程”都该是善使善终的。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则需要从制度上甚至从法律上加以完善,追责是万万不能缺失的。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