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一卡通”今起发行长春市民乘车可享受九五折优惠
2015-06-29
本报讯(记者赵雪)28日,记者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轨道交通“一卡通”今日发行,票卡工本费按发改委批复执行,每张12元,不记名、不挂失、可反复充值、乘车享受票价九五折优惠。
据了解,轨道交通“一卡通”发售车站首批为5个,轻轨三号线的朝阳桥站、临河街站、东北师大站和轻轨四号线的吉林大路站、南三环站,今后将逐步扩展至原储值类车票发售的车站。市民可在发售车站售票窗口办理和充值,首次办理时票卡工本费12元,充值金额最低为50元,以后每次充值金额为50元的整数倍,卡内余额最高不超过500元。
本次发行的轨道交通“一卡通”采用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交通IC卡”技术标准,票卡正面右下方印有“交通联合”标识,未来支持采用相同技术标准的城市公共交通之间互联互通,以实现公共交通领域异地刷卡消费。票卡介质采用新型CPU卡,具有金融IC卡安全等级,容量更大,可加载的应用更加丰富。此卡具有外观设计精美、卡号清晰易辨识、票面采用新型材质等特点。同时此票卡将很快能实现网上充值、查询;手机刷卡乘车等新功能。
为方便乘客使用,轨道交通“一卡通”的使用规则与轻轨现有储值票一致。轨道交通“一卡通”发行后,原有储值票可以继续使用和充值。
据介绍,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支付体系建设,全面推广普及公共交通一卡通,加快其在不同交通方式中的应用,逐步实现跨市域公共交通一卡通的互联互通”。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涵盖范围包括: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等跨行业、跨地区应用的《城市公共交通IC卡》技术标准。该标准将于2015年7月中旬正式发布实施。为确保标准的验证和实施,交通运输部确立了吉林、江苏、广东三个省作为试点,市轨道交通集团承担了作为试点省份的相关测试验证工作,并取得了阶段进展,目前符合技术标准的卡片已在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投入使用。
轨道交通“一卡通”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