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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轨道交通条例获通过
2015-06-27 
本报讯

昨日下午,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变化情况的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卫平作的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表决稿)》。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常西湖区域)“一设计三规划”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高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就职宣誓。

白红战希望新任命的同志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依法行政,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清正廉洁,着力塑造良好形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做人民满意的公仆。

白红战说,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要抓紧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政府和有关方面要加强宣传,强化引导,严格执法,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

白红战说,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常西湖区域)的规划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疏解老城区交通压力、带动郑州西部区域振兴的重要决策,是实现郑州市“一体两翼”均衡发展的重要契机。市政府要按照决议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市委决策部署的实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长松、舒安娜、赵明恩、赵武安、王广灿、王贵欣、赵新中、王铁良、范强,秘书长王福松出席会议。

常务副市长孙金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东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市政府有关委局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厅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1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2名公民旁听会议。

郑州晚报记者袁帅

作者:袁帅

本文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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