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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地方海事处联合市海事局对磴口县船舶进行年度法定检验
2015-06-27 
为了加强“打非治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船舶检验工作,2015年6月18日,市海事局由陈磊局长带队,磴口海事处由牛处长带队,对我县旅游船舶、自用船舶进行了年度检验。

此次年度船舶法定检验对23艘船舶“三证”持有情况、船体情况、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锚泊设备等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正。对船舶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及使用情况、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查安全隐患。督促船主必须配备、使用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灭火器材;严禁超载、恶劣气候航行和酒后驾船。要求船主对游船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维修维护。

利用船检的有利时机,继续加强对水上交通的安全意识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引导水运企业负责人、船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专业技能。

此次行动有效保护了水运企业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和漏洞,为确保水上旅游业的生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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