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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19 


消息股汇总:6月18日盘前提示十只股整体涨幅达1.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6月12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原城市发展基金考核目标及提款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设立中原城市发展基金的议案》已经2014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4年5月16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障中原城市发展基金的顺利投资,为股东创造规模收益,结合基金属性和市场情况,拟对基金考核目标及提款条件进行调整。原基金考核目标及提款条件为“公司在所投项目中可以获得的投资回报率须符合基金考核目标,即单个项目年均股东投资回报率需达到12%”,现调整为按照10%的年均股东回报率的要求进行考核及提款,自中原城市发展基金资金投入项目的投资平台日期起算。除此之外其他条款均按原方案执行。

基金期限仍为5+2年,2014年5月16日起至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已经实施的地产基金项目按原考核目标进行考核。单个项目年均股东投资现金回报率达到12%的前提下,基金管理团队可以按照考核指标计算公式提取单个项目的超额奖。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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