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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科学发展
2015-06-02 
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举措,以处理好市场和政府关系为核心,以市场化改革为基本方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有力激发交通运输市场活力,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科学发展。2014年7月,李克强总理亲自视察调研山东交通政务大厅,对交通简政放权给予了充分肯定。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在取消前置审批方面力度大,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走在了前列。”一是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截至目前,省级交通运输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保留19项,压减50%,市、县两级审批事项减少42%。坚持放管结合,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承接和下放工作,对承接交通运输部下放的11项审批事项,逐一提出落实意见,明确审批规范和要求;对省交通运输厅下放的14项审批事项,向各市提出规范管理的明确意见和要求,做好业务指导和后续监管服务,确保承接到位、管住管好;对部省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立即停止审批工作,保证上下政令畅通。认真做好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按要求将4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保证了企业投资自主权。二是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规范管理。积极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编制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制定统一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流程再造,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将办理时限在现有的基础上压缩30%以上。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对政务大厅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政务大厅管理制度,修订《交通政务大厅窗口办公管理办法》,凡涉及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均可在政务大厅统一受理,实现了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积极推进网上审批,逐一明确全程网办、网上受理和办事公开类别,逐步纳入网上政务大厅,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按照省政府部署,全面开展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事项梳理工作。三是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推动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清理盛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权力事项,编制完成权力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96项。对照每项行政权力事项,逐一明确了办理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期限、服务电话等,细化权力流程,规范权力运行;编制完成责任清单,制定完善了19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保留的或取消下放后仍需加强监管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办法。加强对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事项,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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