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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巴林右旗交通运输局210万工资保障金让农民工不再担心
2015-05-16 
赤峰市巴林右旗交通运输局设立农牧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由公路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缴纳210万保障金,尽责履职切实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内农民工合法权益。

巴林右旗交通运输局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长效机制。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银行设立农牧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对在辖区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和技术改造的公路桥梁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缴纳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否则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时确保了农牧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工资保障金缴费比例。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造价的1.5%缴纳;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工程造价的1.0%缴纳,达不到缴纳比例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三是工程开工时,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公告牌,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开竣工时间、工程项目保障金数额、举报投诉电话。四是严格工资保障金的启动、补缴和返还程序。施工企业如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核定签署启用保障金发放工资意见提出具体使用金额,从保障金账户中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要求施工企业补存保障金。工程项目竣工后,经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30日后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签署意见后返还施工企业。

巴林右旗交通运输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落实,让行业内农民工不再担心拖欠克扣工资问题,更好的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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