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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关口前移强化源头防控——江西重点交通工程巡察纪实
2015-05-13 
        

        2014年7月,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启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察工作;同年8月,巡察组进驻九江绕城、都(昌)九(江)高速公路项目办开展首次在建工程巡察;11月,一篇题为《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廉洁从业》的巡察整改报告在江西交通信息网上发布。江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察是一项牵涉多方面的工作,如今,这项工作已初显成效。

        强化事前防范着力抓早抓小

        据悉,进入“十二五”期,江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跨越式发展。随着交通工程建设投入越来越大,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廉政监管尤为重要。为解决这一问题,去年7月,江西成立了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工程建设巡察组,对全省所有在建重点交通工程开展巡察工作。

        按照规定,巡察组由各单位抽调业务精干的工程、财务、纪检、组织人事及质监干部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及时掌握在建重点工程的进程;协助各重点工程严格把好政策关,杜绝工程建设中的不正之风;掌握收入支出和大额资金的调度使用情况,保证重点工程专款专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高效安全运行。

        记者了解到,项目巡察的关键在于重点环节巡察制,即对重点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项目办及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集中巡察。采取集中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开展调查走访、组织座谈、查阅资料、设立征求意见箱、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情况。尤其是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向厅党委进行专题汇报。

        去年7月底,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对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启动项目巡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察工作,是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摸索经验,做到早发现问题,早作整改,让干部职工少犯错误,健康成长。

        加强结果运用落实监督实效

        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察,是江西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巡察改变过去对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包大揽的现象,聚焦中心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盯紧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事项,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

        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能掌握一些通过常规监管途径较难发现的转包分包、借用挂靠资质等问题的线索,全部进行查处核实后予以严厉处理。2014年11月,巡察组针对群众反映的九江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办在人事调配中存在“人情调配”、“关系调配”等情况,经调查核实,责令该项目办两名工程技术处管理工程师调整回原单位。同时,针对万(载)宜(春)项目办部分监理人员违规收取施工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津贴”、“补贴”等好处的行为,调查核实后,责成违纪监理人员退回领取的加班津贴并清退处理,并将违纪行为录入交通运输部监理人员信用管理系统。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驻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主任李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展重点工程巡察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有利于更好地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有利于对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巡察组共对8个交通工程项目分别进行了两轮巡察,共张贴公告270份,发放民主测评512份,发放工作联系卡1100张,与200名相关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

        “项目巡察的重点就是将监督关口前移,大大强化了对在建重点工程的全过程监督,我们将努力实现‘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的目标。”项目巡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特约记者黄金通讯员李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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