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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大队“三强化二结合”扎实有效开展三项整治活动
2015-05-12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积极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活动,于都大队结合辖区实际,以“三强化二结合”扎实有效的开展“三大”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三大”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于都大队成立了以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曾祥勋为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秩序科,副大队长李志强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大队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工作量、定责任、定奖惩”的“五定”工作机制,根据辖区交通特点,把工作的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民警,把责任落实到科室、民警,扩大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活动的管控面和覆盖面,切实提高民警的管事率,将路段层层承包到人,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民警层层签定责任书。

三是强化“五进”宣传。大队注重宣传氛围的营造,结合五进工作强势推动“三大”活动宣传。进一步完善公路沿线交通安全村的建设工作,通过给村民上交通安全课、播放宣传光盘、散发宣传单、张贴安全法宣传挂图等形式,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交通繁华地段、汽车站等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站,悬挂交通宣传布幅、摆放展板。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大大提高群众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认识。同时,发挥窗口宣传优势,以车辆管理、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窗口为宣传教育群众的重要阵地,张贴宣传标语口号、宣传挂图、播放专题片,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宣传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微雹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是将各项工作与三大活动有机结合。于都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将各项工作与三大活动有机结合,在客运车辆、校车的排查、整治工作上实现全面贯彻各项工作要求,一次性整改到位,并以大落实工作目标为基础,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是将日常勤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大队要求各中队结合辖区特点和交通违法规律,在加强日常勤务管理的同时,不断强化空档时段管理,集中优势警力对辖区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突击检查,避免部分交通违法者与民警打时间差、钻空子的侥幸行为。在“三大”活动开展期间,大队将以打击酒后驾驶、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为目标进行规模空前的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整顿路面违法行为,减少安全隐患,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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