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京杭运河扬州段实行联合巡航监管
2015-04-13 
        9日起,京杭运河扬州城区段的水上监管实行联合巡航制度,运河沿线码头、桥梁、船舶等水域安全的监管,将不再受部门管辖权局限。

        此次商定形成的联合巡航执法制度,城区地方海事处、港政执法支队、航道处、运河水上派出所等所有涉水部门均参与其中,联合成立巡航执法组,同步展开调查执法,每月开展一次联合巡航执法,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商讨解决巡航中发现的热难点问题。(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