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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灌南运管所扎实推进运输行业“先照后证”市场监管
2015-04-10 
为扎实推进道路、水路运输业“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审批改革,灌南运管所转变工作方式,开展许可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对运输行业市场监管到位。

根据省市运管部门“‘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国内水路运输、船舶管理、出租汽车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货运经营(危险货物除外)、客运经营、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许可事项实行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该所在收到工商窗口抄告的市场主体信息后,向市场主体送达《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告知书》,告知其需要申请的许可事项、许可依据、许可申请材料、许可申请期限,许可受理部门、联系方式以及未按照告知期限提交许可申请的法律后果和相关禁止事项。对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尚未办理运输许可证的市场主体信息进行梳理分类,由审批事项相关的业务科室开展后续监管,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告知书》告知之日起6个月内,每月以电话联系、行政指导、现场巡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指导,依法查处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

目前,已有6家物流公司在取得工商执照后及时办理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王竹枝杜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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