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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奋发有为推动我省交通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03-28 
        3月18日,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14年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15年工作任务。省法制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2014年,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和我省交通运输主题主线工作,一手抓运输市场秩序整治,一手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省共办理各类交通行政案件19.6万宗,其中道路运政案件11.5万宗,公路路政案件8.02万宗,水路执法案件230宗,使全省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主要亮点有:

        一是深入开展公路及两侧有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有效查处了一批破坏公路路产路权、危害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2014年,全省路政案件共立案5191宗,办结3952宗。清拆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2070宗共16.6万平方米,违法广告标志2.22万宗,清理桥下空间5.07万平方米,清除路障1.7万立方米,查处占道经营1020宗。广州、佛山等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联合属地政府、城管、工商等部门,多措并举,加大对破坏公路路产路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成效明显。

        二是大力开展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旅游主管部门,对以“一日游”、“休闲游”等名义变相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旅游社进行重点查处。云浮市新兴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重拳出击,依法处罚以“广州一日游”等名义长期违规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4家旅游社,并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效打击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也为今后全省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成功范例。肇庆市利用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强对旅游包车动态监管,效果良好。

        三是加强源头治超,突出对货运源头的监管和治理。《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经省政府通过并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逐步建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对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的作用。目前,全省共有11个地市结合实际,制定了货运源头治理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并与源头单位签订责任书。清远由当地政府和货运源头单位签订治超责任书,在99家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计量设备,84家货运源头单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推行超限超载“人、车、企业”三位一体管理。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执法监督方面,制定了《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督察办法》,设立了专门的执法监督部门,负责对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举报投诉处理,加强系统的内部监督。2014年对9宗涉及执法人员违规执法的举报投诉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各地也加强了执法监督工作。执法检查方面,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了全省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组现场检查情况,结合各地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6市获得优秀等级。在2014年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中,广东省的执法卷宗质量、基层执法站所建设以及执法人员的理论考试成绩,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惠州市博罗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执法三中队、揭阳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大队获得“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称号。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徐欣强调,2015年各级交通执法综合行政机构要从推动行业发展的角度,要在思路、政策、机制和手段上大胆探索,充分调研、明确思路、抓住重点、主动作为,进一步完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2015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围绕深化改革,以协作机制为抓手,进一步理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尤其要重视高速公路综合执法的多方协作机制的探索、推广。

        二是围绕职能转变,以监督指导为抓手,增强交通运输发展的内生动力。理清各级交通执法部门的事权范围,完善职能下放事项承接落实机制。

        三是围绕法治建设,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型的领导班子、行政机关和执法队伍。

        四是围绕自身职责,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水平。抓住各业务工作的重点,结合“迎国检”继续深入开展公路及公路两侧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货物运输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黑大巴”等非法营运行为。

        徐欣还指出,非现场执法作为一种新的执法模式,对于精准打击违法行为、解决执法力量不足、促进公正透明执法有积极意义,要从制度设计、技术支持和财政经费等方面加强保障,实现从依靠人海战术的传统执法方式向科技智能化执法方式的重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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