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与省供销社举行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供销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合作发展战略协议签字仪式
2015-03-16
3月14日,省交通厅与省供销社举行了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供销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合作发展战略协议签字仪式。省交通厅厅长刘焕鑫、省供销社理事会主任王喜武分别代表省交通厅、省供销社签订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省交通厅副厅长朱红,省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肖涵、钱晓通,省交通厅有关处室和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供销社相关领导参加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由朱红副厅长主持。王喜武主任首先讲话。他指出,推动交通运输和供销社合作发展,是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以整合全省交通运输及供销社网络资源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平等守信、资源共享、共赢发展为原则,实现交通运输和供销网络的有机融合、无缝衔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满足群众多层次的服务需求,让交通运输和供销行业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辽宁省交通系统和供销系统正式建立了合作关系,将为进一步合作提供广阔的业务平台,为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刘焕鑫厅长在讲话中指出,省交通厅与省供销社合作协议的签订,既是贯彻中央关于大力发展服务业的战略举措,又是落实省委盛政府关于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具体行动。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是城乡居民消费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省交通厅与省供销社的合作将致力于“一个通道”建设和“三项业务”开展。“一个通道”即农产品的运输通道建设;“三项业务”是指农村物流业务、城市配送业务和车船票代售代销业务。
刘焕鑫厅长强调,为推进双方合作,省交通厅与省供销社将共同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由交通、供销双方共同成立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交通、供销双方都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共同推进合作事宜。三是坚持统筹推进。交通、供销双方要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代办业务,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双方深入合作。
签字仪式现场
刘焕鑫厅长在仪式上讲话
王喜武主任在仪式上讲话
朱红副厅长主持仪式
双方成功签署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