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山西省实施重大节假日 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2012-09-28 来源: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 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 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山西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电〔2012〕10号)等文件要求,我省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 免费通行收费公路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是国家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 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对于适应人民群众出行的新要求,发挥公路交通的比较优势,提高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降低公众节假日出行成本,进一步加快发展城镇郊区游、农家乐等旅游业,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国庆“黄金周”是第一个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重大节假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免收通行费的实施时间、范围和管理模式

  我省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和部、省相关文件的统一规定,切实做到统一免费时间、统一免费范围、统一管理模式的“三个统一”。

  (一)统一免费时间。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免费时段开始及结束的时间: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据此,今年国庆节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

  (二)统一免费范围。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免费车辆(7座以上)、符合免费通过绿色通道规定的货运车辆可继续免费通行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全省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经营性公路)。

  (三)统一管理模式。维持现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模式。在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期间,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仍将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对于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在入口发放通行卡,在出口时收卡免费放行。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将继续开通运行ETC专用车道,并通过ETC系统升级改造等方式,在确保ETC车辆不停车通过的同时,确保小型客车在免费期间驶离高速公路收费道口时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今年国庆节期间,对已办理不停车收费(ETC)快通卡的A(客一)型的车辆,由高速公路收费管理部门完善收费软件功能,在车辆通过不停车收费(ETC)车道时直接减免通行费;已办理不停车收费(ETC)快通卡的B(客二)型7座以下的客车,在通过ETC车道时暂按原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免费期限结束后10日内,由省高速公路ETC运营管理部门根据车辆在免费期内的实际通行情况,返还相应通行费。

具体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

  今年中秋、国庆连休长假,加之免费政策的实施,预计假日期间的出行车辆将较平时成倍增长。可能会出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拥堵问题。山西高速公路车流量在全国排名靠前,其中太旧、吕梁等高速公路拥堵比较严重。今年国庆长假特别是假日的首尾日可能更拥堵。建议有出行计划的公众尽可能错峰出行。二是安全问题。假日期间,车流密集,新手上路较多,比较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加大了假日通行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司机朋友遵守交通规则,服从行车引导,安全驾驶。三是服务问题。高速公路服务区容量有限,如何保障加油、饮水和食品供应等问题,如何使车辆有序进出、停放等等,这些都对交通行业、特别是高速公路行业的运行管理、服务水平、应急处置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考验。为贯彻执行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把好事办好”,我省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即 “三个做好”、“八个强化”。

“三个做好”

  一是做好合理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工作。重大节假日期间,

  各收费站将全部开启MTC车道和一岗双亭收费车道,因特殊原因确需关停收费车道时,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在遇到车流量骤增时将增派收费人员,尽力保障车辆便捷通行,必要时将及时调整上、下行方向的收费车道,增加流量较大方向收费道口数量,最大限度满足车辆通行需求;合理规划现有收费车道,将根据收费站车道情况设置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专用通道,增加疏导人员,采取客货车辆分流的办法,实现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通行,避免车辆在站前混行拥堵;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配备必要的便携式收费设备,并配发至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确保紧急情况下随时启用;对于在重大节假日免费期间交通流量大、但ETC车道使用率较低的公路收费站,将在ETC车道增加工作人员,采取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在确保ETC车辆不停车通行的同时,引导部分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快速通过,提高ETC车道的使用效率。

  二是做好收费站广场的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工作。重大节假日期间,各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所属有关单位将安排其所属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增派路政、收费管理人员;省公安厅交管局、各有关市、县公安交警部门将向辖区内收费公路增加警力,共同加强收费站的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确保过往车辆安全有序通行。对于进入收费广场的车辆,提前进行交通疏导和分道行驶,避免交费车辆和免费车辆在收费站广场混行并频繁更换行驶车道,从而加剧收费站前的交通拥堵;加强收费站广场的交通疏导工作。严禁车辆在排队进入收费站前加塞、随意变更车道,并督促车辆通过收费站后快速驶离收费广场,禁止车辆在收费广场附近停车、等靠,以确保收费站周边区域交通畅通有序;加强公路交通行车秩序维护和安全监管,规范车辆驾驶行为,督促、告知货车应靠右侧车道行驶,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严厉整治违规占用紧急停车带、违规停车、违规超车、违法超限超载等不良和违规驾驶行为,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三是做好公路交通信息发布与交通诱导工作。省交通运输厅所属有关单位将充分发挥路网中心平台的作用,通过网站、广播、电视、交通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相关信息,引导车辆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时调整出行路线,避免在公路上出现集中拥堵等现象;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充分利用公路沿线的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96500山西交通运输公众服务热线、12122客服平台、16800565语音信箱、广播电台等,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的有关政策措施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各收费站还将在收费广场前的适当位置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诱导设施,指引车辆分车道、分车型进入收费站。

“八个强化”

  一是强化应急值守工作。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所属有关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确保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做到靠前指挥,深入公路收费站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路网安全有序运行。

  二是强化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停止养护施工作业,确需进行养护施工的,应报经其上一级主管单位批准,并在现场设置安全标识,做好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交通疏导和便道设置工作,同时还应提前向社会发布相关施工信息;各单位将进一步加大对道路、桥隧及重点路段的巡查、检查工作,加大所辖路段保洁力度,确保路基稳定,路面平整,标志标线齐全,安全设施完好。同时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应急抢险准备工作,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三是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所属有关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进一步加强与收费公路沿线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安监、医院、景区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部门间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容易出现交通拥堵的大中城市周边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以及景区附近的收费站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秩序管控力度和信息互通。

  四是强化公路清障救援。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公路巡查,投入足够的专业清障机械设备,一旦发现有影响公路安全通行的情形,可快速开展公路清障工作,尽可能减少障碍物以及事故车辆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对于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以及公路沿线出现车辆聚众强行闯卡、恶意滞留的车辆,做到及时报告,并尽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另外,路政在保证每天巡查不少于4次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巡逻密度,保证各类清障、救援设备完好,布局合理,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到达现场。

  (五)强化高速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在重大节假日前,将进一步强化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超市、餐饮、卫生间、停车场等服务设施的管理,确保相关设施功能完好;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服务区货源充足、商品丰富、明码标价,不得售卖过期、变质、腐烂及三无产品;加油站保障各类油品正常供应,车辆维修快速便捷;增加保安数量,增加巡逻次数,引导车辆合理停放,保障停车场秩序及畅通;进一步加大保洁力度;适当延长服务区就餐时间;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避免因客流较大诱发突发事件。

  六是强化省际沟通协调。 对主要运输通道省际交界处经常出现严重交通拥堵、以及实施高速公路跨省联网不停车收费的区域,省公路局、省高管局将建立跨省联动协调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路网监控信息平台的作用,实现行动一致,信息互通。特别是同一公路省际交界处的相邻收费站和共建收费站,双方将充分协商,切实做好配合工作。省界共建站将对免费车辆互为代发卡,确保免费政策统一、操作流程统一、交通管制和疏导措施信息即时告知。必要时还将实施相互临时借道等措施。

  七是强化应急预案。各市、县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所属有关单位制定了收费站发生拥堵时的应急处置预案。当高速公路出现收费站拥堵小车车辆超过500米的情况时,立即采取应急快速放行措施,增加应急快速专用车道,增派收费站内广场执勤人员,由执勤人员事先向小车司机收取IC卡(不再进行刷卡录入),并引导车辆通过应急快速专用车道驶出。同时加强收费站内广场通行秩序管理,分类疏导各种通行车辆,对不符合免费标准的车辆(误入应急快速放行车道的)应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在重大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时,停止实施小型客车的免费通行的措施。但是,如果出现收费站出口存在车辆拥堵超过500米的情况时,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措施将继续执行至消除车辆拥堵为止结束。

  八是强化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除服务区油品、燃气运输车辆外,全天候禁止其他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