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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处理--强夯法
2009-09-28 
摘要:地基处理——强夯法   关键词:地基处理 强夯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黏性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对高饱和度的粉土与黏性土等地基,当采用在夯坑内回填块石、碎石或其他粗颗粒材料进行强夯置换时,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2、强夯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   ??第二节 设计   ??1、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或当地经验确定。在缺少试验资料或经验时可按下表预估。   ??单击夯击能(KN·m)碎石土、砂土等粉土、黏性土、湿陷性黄土等   ——   ??1000 5.0~6.0 4.0~5.0   ??2000 6.0~7.0 5.0~6.0   ??3000 7.0~8.0 6.0~7.0   ??4000 8.0~9.0 7.0~8.0   ??5000 9.0~9.5 8.0~8.5   ??6000 9.5~10.0 %26gt;8.5~9.0   ??——   ??注: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从起夯面算起。   ??2、强夯的单位夯击能量,应根据地基土类别、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和要求处理的深度等综合考虑,并通过现场试夯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对于粗颗粒土可取1000~3000KN·m/m2;细颗粒土可取1500~4000KN·m/m2.   ??3、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得到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50mm,当单击夯击能量较大时不大于100mm.   ??B.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C.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   ??4、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确定,一般情况下,可采用2~3遍,最后再以低能量夯击一遍。对于渗透性弱的细粒土,必要时夯击遍数可适当增加。   ??5、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取决于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低级土的渗透性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黏性土地基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3~4周;对于渗透性好的地基土可连续夯击。   ??6、夯击点位置可根据建筑结构类型,采用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可取5~9m,以后各遍夯击点间距可与第一遍相同,也可适当减小。对于处理深度较大或单击夯击能较大的工程,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宜适当增大。   ??7、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设计处理深度的1/2至2/3.并不宜小于3m.   ??8、根据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进行现场试夯。应根据不同土质条件待试夯结束一置数周后,对试夯场地进行测试,并与夯前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工程采用的各项强夯参数。   ??第三节 施工   ??1、一般情况下夯锤重可取10~20t.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圆形。锤底面积宜按土的性质确定,锤底静压力值可取25~40kPa,对于细颗粒土锤底静压力宜取小值。锤的底面宜对称设若干个与其顶面贯通的排气孔,孔径可取250~300mm.   ??2、强夯施工宜采用带自动脱钩装置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它专用设备。采用履带式起重机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防止落锤时机架倾覆。   ??3、当地下水位较高,夯坑底积水影响施工时,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或铺填一定厚度的松散性材料。夯坑内或场地积水应及时排除。   ??4、强夯施工前,应查明场地内范围的地下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因强夯施工而造成破坏。   ??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产生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采取防振或隔振措施。   ??6、强夯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   ??2)标出第一遍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3)起重机就位,使夯锤对准夯点位置;   ??4)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5)将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待夯锤脱钩自由下落后,放下吊钩,测量锤顶高程,若发现因坑底倾斜而造成夯锤歪斜时,应及时将坑底整平;   ??6)按设计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夯点的夯击;   ??重复步骤3)至6),完成第一遍全部夯点的夯击;   ??7)用推土机将夯坑填平,并测量场地高程;   ??8)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后,按上述步骤逐次完成全部夯击遍数,最后用低能量满夯,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高程。   ??7、强夯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下列监测工作:   ??1)开夯前应检查夯锤重和落距,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合设计要求;   ??2)在每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和漏夯应及时纠正;   ??3)按设计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   ??8、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施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四节 质量检验   ??1、检查强夯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补夯和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2、强夯施工结束后应间隔一定时间方能对地基质量进行检验。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可取1~2周;低饱和度的粉土和黏性土地基可取2~4周。   ??3、质量检验的方法,宜根据土性选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对于一般工程应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检验;对于重要工程项目应增加检验项目,也可做现场大压板载荷试验。   ??4、质量检验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物地基的检验点不应少于3处;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物地基应增加检验点数。检验深度应不小于设计处理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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