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的县道、乡道、村道和林场林区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属性道路,及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等公路设施。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照规模、功能、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分为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
农村公路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或大桥、特大桥梁、隧道工程项目为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其他项目为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第四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交)工验收。
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遵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执行。
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以下简称一阶段竣工验收),并可以多个项目一并验收。
一阶段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按建设合同约定执行。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第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组织交工验收,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竣工验收。一阶段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验收。
第二章 一阶段竣工验收依据及条件
第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采用一阶段竣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项目立项或计划文件;
(二)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和省、市县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采用一阶段竣工验收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完成全部技术档案和监理、施工管理资料整理归档,文件归档范围遵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执行;
(三)施工单位按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四)工程质量缺陷问题已整改完毕;
(五)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六)按规定需要进行专业检测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鉴定完毕并出具检测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按要求完成质量鉴定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初步评价;
(八)各参建单位已提交各自的工作报告;
(九)编制完成财务决算并上报审批部门。
第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业主根据第五条规定,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要及时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第九条 一阶段竣工验收项目财务决算应于验收通过六个月内完成审核和批复工作。
第三章 一阶段竣工验收工作内容
第十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听取项目业主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
(三)听取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竣工验收委员会成立专业检查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阅有关资料,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五)对项目业主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审定质量监督机构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初步评价(附件1);
(六)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并综合评价建设项目(附件2);
(七)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八)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附件3)。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还应由同级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单位代表组成。
项目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接管养护等单位代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但不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
第十二条 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是: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及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工作。
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多家单位的,项目业主应组织汇总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竣工验收时选派代表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1,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为0.3。
工程质量评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对项目业主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审定质量监督机构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初步评价。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好,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中,小于75分为差。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7,参建单位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项目建设管理占0.15,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市县政府对农村公路工程验收的主管部门、验收程序、决算审批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海南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琼交公路﹝2008﹞37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表
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表1-1
序号
|
项目
|
评定方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一
|
建设 程序
|
应依法办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等批复情况,每缺一项扣2分。
|
10
|
|
二
|
执行 法规
|
未按规定招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个方面有问题扣2分,未按规定申请质量监督扣2分,未落实质量与安全责任扣2分,未按批准规模、标准组织建设扣2分,其它方面未执行有关法规的,每一项扣2分。
|
10
|
|
三
|
履行 合同
|
拖欠应支付款时,按合同约定每欠一个单位一期计量工程款扣1分,其它方面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
10
|
|
四
|
工程 进度
|
按合同工期每拖延一个月扣2分,随意提前工期每三个月扣2分。
|
10
|
|
五
|
投资 控制
|
每超概算(或批准的调整概算)1%扣1分。
|
10
|
|
六
|
安全 环保
|
每发生一起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扣3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1分。 环境保护出现问题的扣1-5分。
|
10
|
|
七
|
廉政 建设
|
措施不健全扣2分,有廉政问题的扣5分,有被起诉的扣10分。
|
10
|
|
八
|
工程 质量
|
以工程质量鉴定得分乘以30%,作为本项得分。
|
30
|
|
合 计
|
100
|
|||
评定等级
|
公路工程设计工作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设计段编号: 设计单位: 表1-2
序号
|
项目
|
评定方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
一
|
设计
方案
|
总体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存在不足扣2-10分。
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每处问题扣2-5分。 设计深度不足,设计变更较多的扣2-5分。
|
20
|
||
二
|
设计
文件
|
未按编制办法编制扣2-10分。
错、漏严重的扣10分,一般扣2-5分。 因设计失误造成质量事故,较大事故扣30分,一般事故每起扣2-10分。 因设计原因造成环境问题的扣2-10分。 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的变化,每增加合同价的1%扣2分。
|
30
|
||
三
|
设计
服务
|
未按合同协议派驻设计代表每缺1人或1人不称职扣1-5分
服务不及时扣2-5分。
|
20
|
||
四
|
工程
质量
|
以所设计的各施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按合同段投资额加权平均后,乘以30%,作本项得分。
|
30
|
||
合 计
|
100
|
||||
竣工验收委员会审定意见
|
评定等级:
|
||||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监理段编号: 监理单位: 表1-3
序号
|
项目
|
评定方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
一
|
人员
机构
|
监理工程师未按要求持证上岗,每1人扣1分。
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进场,每1人扣1分,其他人员未按合同进场,每1人扣0.5分。 监理工程师自行更换,每1人扣1分。 监理工程师被清退,每1人扣2分。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责任不明确,或落实不到位扣3-5分。 试验仪器、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未按合同要求配备扣1-3分。
|
10
|
||
二
|
质量
控制
|
独立抽检频率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扣1-5分,工地巡查、重要工序旁站不足扣2-5分,资料签认不规范扣1-3分,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较大质量事故扣3分,每发生一起一般质量事故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三
|
进度
控制
|
拖延工期每月扣1分。
|
5
|
||
四
|
投资
控制
|
根据计量支付和设计变更工作情况酌情扣分。
|
5
|
||
五
|
安全 生产
|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扣3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1分。
|
5
|
||
六
|
环境 保护
|
出现环境保护问题的扣1-5分。
|
5
|
||
七
|
监理 资料
|
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时扣1-5分。
|
5
|
||
八
|
廉政 建设
|
措施不健全扣2分,因不廉政被清退或处分每人次扣5分,有被起诉的,每人次扣5分。
|
5
|
||
九
|
工程 质量
|
以所监理的各施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按合同段投资额加权平均后,乘以50%,作为本项得分。
|
50
|
||
合 计
|
100
|
||||
竣工验收委员会审定意见
|
评定等级:
|
||||
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合同段编号: 施工单位: 表1-4
序号
|
项目
|
评定方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
一
|
工期
进度
|
每拖延一个月扣2分。
生产组织不均衡扣1分。
|
10
|
||
二
|
履行
合同
|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每更换1人次或1人不称职扣2分,专业工程师每更换1人次扣1分,主要机械不足或性能不良扣1分,进场不及时或未经许可撤离,扣0.5分,试验室达不到要求扣2-5分,有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劳务人员工资的,扣2-5分。
|
15
|
||
三
|
竣工
文件
|
竣工图与竣工工程不符每处扣1分;施工原始记录、自检资料不齐全扣2-4分;资料的真实可信度有问题扣2-4分。
|
5
|
||
四
|
安全
生产
|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10分,每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2分。
|
10
|
||
五
|
文明
施工
|
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2分,文明工地建设差扣2-3分
出现破坏环境和乱占土地等问题的,扣3-5分。
|
5
|
||
六
|
廉政 建设
|
措施不健全扣1分,因不廉政被清退或处分每人次扣2分,有被起诉的,每人次扣5分。
|
5
|
||
七
|
工程 质量
|
竣工验收时本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乘以50%,作为本项得分。
|
50
|
||
合 计
|
100
|
||||
竣工验收委员会审定意见
|
评定等级:
|
||||
附件2: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评价表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工程质量评分表
工程名称: 表2-1
序号
|
项目
|
评定内容
|
分值
|
实得分
|
一
|
主体工程质量
|
路基边线直顺度、路基沉陷、亏坡、松石、涵洞及排水系统完善状况,支挡工程外观和稳定情况。 路面平整度、裂缝、脱皮、石子外露、沉陷、车辙、桥头(台背)跳车现象,泛油、碾压痕迹等。 桥面平整度、栏杆扶手、灯柱、伸缩缝、混凝土外观状况。 隧道渗漏、松石、排水、通风、照明以及衬砌外观状况。 交通安全设施及交叉工程的外观及使用效果等。
|
70
|
|
二
|
沿线服务设施
|
房屋及机电系统等功能和外观;其他设施,如加油站、食宿服务等设施的使用效果及外观。
|
10
|
|
三
|
环境保护工程
|
绿化工程、隔音消声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现场清理及还耕情况。与自然环境、景观的协调情况。
|
10
|
|
四
|
竣工图表
|
内容齐全,书写打印清晰、装订整齐,符合相关要求。
|
10
|
|
合 计
|
100
|
注:1.缺二、三项时,应得分仍按100分计。例如:缺项目二时,实得分应除以0.9;项目二、三均缺时,实得分应除以0.8,依次类推。
2.主体工程评定内容缺项时,其应得分仍按70分计。
3.工程质量评分以各委员打分的平均值计。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表
工程名称: 表2-2
名称
|
实得分
|
权值
|
加权得分
|
备注
|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
|
0.1
|
|||
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鉴定
|
0.6
|
|||
竣工验收委员会
工程质量
|
0.3
|
|||
合计
|
1
|
|||
加权平均分
|
质量等级
|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表2-3
名称
|
实得分
|
权值
|
加权得分
|
备注
|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
|
0.7
|
|||
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综合评价
|
0.15
|
|||
项目设计工作
综合评价
|
0.05
|
|||
项目监理工作
综合评价
|
0.05
|
|||
项目施工管理
综合评价
|
0.05
|
|||
合计
|
1
|
|||
加权平均分
|
建设项目综合评价等级
|
附件3: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项目名称)
(组织竣工验收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一
|
工程名称
|
|
二
|
工程地点及主要控制点
|
路线起点:
路线终点: 中间控制点: 共多少条路多少里程
|
三
|
建设依据
|
1、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
2、施工合同价:
|
四
|
技术标准与主要指标
|
1、公路等级: 2、设计行车速度: 3、路基路面宽度: 4、桥涵设计荷载: 5、路面类型: 6、河流通航要求:
|
五
|
建设规模
及性质
|
共多少条路多少里程,实际建设多少条路多少里程路线起点: 公路等级: 设计行车速度: 路基路面宽度: 桥涵设计荷载: 路面类型: 路面结构式原设计:
|
六
|
开工日期
|
|
完工日期
|
||
七
|
批准预算
|
施工图预算总投资
|
送审财务决算
|
财务决算中各主要费用
|
|
八
|
工程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
|
|
九
|
主要材料实际消耗
|
|
十
|
实际征用土地数(亩)
|
|
十一
|
建设项目工程 质量鉴定结论 及质量评价
|
根据交通部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项目质量合格。
|
十
二
|
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综合评价
|
对建设管理单位综合评价:
对设计单位综合评价:
对监理单位综合评价:
对施工单位综合评价:
|
十三
|
建设单位综合评价及等级
|
经竣工验收委员会综合评定和审议,对参建单位综合评分如下:
建设管理综合评分: 分; 设计工作综合评分: 分; 监理工作综合评分: 分; 施工管理综合评分: 分; 建设项目综合评分: 分; 该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评价等级为:
|
十四
|
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建议
|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
姓 名
|
所 在 单 位
|
职务或职称
|
签 名
|
|
主任
委员
|
||||
副主任
委员
|
||||
委 员
|
||||
姓 名
|
所 在 单 位
|
职务或职称
|
签 名
|
|
主管部门
|
||||
监督单位
|
||||
公路管理单位
|
||||
项目法人
|
||||
设计单位
|
||||
监理单位
|
||||
施工单位
|
||||
接养单位
|
||||
公路工程各单位验收代表签名表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或职称
|
签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