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1-01-29 来源: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问:《预案》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经市政府同意,2018年9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18〕101号)。由于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该预案涉及到应急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的名称和职能进行了调整,部分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发生了变动。现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南通市事故灾难类和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通安委办〔2019〕123号)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问:《预案》编制目的是什么

  答:为做好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协调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妥善的处理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好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问:《预案》 编制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问:《预案》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统一指挥、明确职责。

  (3)有机协调、有效应对。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5)平灾结合、常备不懈。

  问:突发事件分几个级别

  答:依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问:《预案》的适用范围

  答: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较大及以上损失事故的应对工作。

  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答:市政府设立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防范应对工作。

  1.指挥部组成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和成员单位组成。发生较大事故时,总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监察委员会、南通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和园林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武警南通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各区政府(管委会)等部门组成。

  2.指挥部办公室

  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常设机构,地点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能够按照职责及时展开救援工作。

  4. 专家组

  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聘请专家,建立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专家组。专家组由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房屋、市政公用设施、环境、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为应急抢险提供决策的依据。

  5.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组建应急处置小组,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

  (1)综合协调组;(2)安全保卫组;(3)应急救援组;(4)专家技术组;(5)医疗防疫组;(6)后勤保障组;(7)宣传报道组;(8)事故调查组;(9)善后处置组。

  问:预防机制是什么

  答: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能力。监理单位须加强巡视旁站监督,确保工程安全在受控状态,同时要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问:预防措施有哪些

  答:(1)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加强对相关部门人员的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专业和局部性演练根据需要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综合性演练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

  (2)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各施工单位依据本预案和实际运行情况,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救援程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3)指挥部办公室和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密切关注国内外轨道交通行业的突发事件,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轨道交通的应急管理体系。

  (4)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不断完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跟踪督查建设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问:监测预报如何落实

  答: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监测单位,依据有关标准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进行安全监测,做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问:预警分几个级别

  答:依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依次分别采用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和红色(Ⅰ级)表示。

  问:预警如何响应

  答:预警信息发布后,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启动预警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轨道工程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相关领导现场协调解决问题;

  (3)根据需要,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人员避险转移;

  (4)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组织安全专业抢险队伍24小时在岗待命;

  (5)施工、监理、监测等参建各方立即做好应急防范;

  (6)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问: 应急如何响应

  答:1. 信息报告

  轨道工程建设发生险情或者突发事件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向市指挥部和市政府办公室报告,并应根据事态的发展持续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2. 先期处置

  事件发生或将发生时,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事件发生的标段施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

  3.分级响应

  发生较大(Ⅲ级)突发事件的响应:

  市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全力营救伤亡人员,防止事态扩大,避免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突发事件的响应:

  市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全力营救伤亡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避免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4.基本应急

  较大(Ⅲ级)及以上级别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市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各专业处置工作组应按照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扩大响应

  如果应急处置未能控制事态发展,事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波及更大范围造成严重危害的,必须立即上报。当事件发展到本市层面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6.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本级应急预案由市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

  7.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组应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征用物资补偿、恢复生产、收集污染物、清理现场、及时补充救援物资等,尽快消除事件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2)保险理赔

  突发事件发生后,所投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事故调查

  ①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发生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4)总结评价

  应急状态解除后,指挥部负责组织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整理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分析导致发生突发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评价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成效;并根据事故发生和处置情况,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

  (5)恢复与重建

  结合调查评估报告,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问:如何做好应急保障

  答:1.抢险队伍保障

  抢险队伍包括以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急抢险队、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施工单位等为主的基本抢险队伍,以环保、交通、防汛、工程建设、轨道抢险等为重点的各专业救灾队伍,并以南通军分区、武警南通支队为补充力量的应急队伍保障体系。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轨道沿线的抢险救援力量部署,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与沿线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就近救援。

  2.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救援体系,明确应急准备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医疗救护队伍在应急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人员伤情恶化,降低死亡率,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救的不同环节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应急救护。

  3. 物资保障

  公安、消防、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其他各成员单位做好各自抢险物资的准备。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执行单位,负责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常备抢险物资的购置、保养和调遣使用,加强与周边城市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共享。

  4.技术保障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要加大对先进救灾技术、装备的应用和推广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和专家加强先进救灾技术和装备研究,努力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熟悉和掌握应急工作有关的市内外专家基本情况,并建立专家库,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组成专家组。

  5.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能开展交通运输保障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交通工具的保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保证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散的及时性和物资运输的可达性。在道路、市政设施受损时,市市政和园林局要迅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

  6.电力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电力部门组织力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的供电需求。

  7.公共设施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及时对水、电、燃气、热力、通讯等运行和供应进行调控和应急处置,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8.通讯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迅速组建现场应急通讯车,保证指挥部及各方的通讯畅通;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配置对讲机和应急信号灯、指挥旗、口哨等作为临时通讯工具。

  9.资金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的急需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每年将突发事件应急经费纳入预算,用于抢险队伍和装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器材更新以及定期演练的费用支出,做到专款专用。抢险过程中,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处置或发生单位承担,必要时由应急指挥部协调保证,确保现场应急救援资金及时到位,处置完毕后统一结算。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问:如何做好《预案》综合管理

  答:1.预案演练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综合或专项演练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和各施工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实战演练。结合我市实际及工程进展情况,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明确应急演练内容、演练程序、参加演练队伍以及演练所需的装备、器材及物资保障标准。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演习结束后进行评估和经验教训总结。

  2.宣传和教育

  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突发事故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利用现场广播、宣传栏、警示牌、网站等多种形式,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广泛开展有关工程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的应急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同时建立灾情速报系统。

  3. 培训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增强各相关单位人员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的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南通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加强对专业抢险队伍和各施工单位参建人员进行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抢险的教育培训。

  4.监督管理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调查,提请市政府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义务,按有关制度进行问责。对不服从命令和指挥,失职渎职、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问:《预案》如何管理与更新

  答:1.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国家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市政府审查批准。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施工单位要在本预案系统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预案的管理和检查监督。

  2.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依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及相关联系方式如变动,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更新。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