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的守法、诚信意识,引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实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2021年2月21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电子邮箱:35605175@qq.com;2.通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交通运输厅科技处(邮编:750001);3.传真:0951-6076832。
联系人:蒋伟 0951-6076564。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