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现就规范、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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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doc
2、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pdf
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