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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获批复
2021-01-27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黔交许可建字〔2021〕第011号

  贵州剑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请审批贵州省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请示》(剑黎高速建管〔2020〕54号)及初步设计文件收悉。根据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交通〔2020〕667号)批复内容,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项目主线起于剑河县柳川镇巫作溪枢纽互通,接已建的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路线由西北向东南途经柳川镇、南寨乡、南加镇、固本乡,罗里乡,止于黎平县敖市镇八舟河枢纽互通,接已建的三穗至黎平和黎平至靖州高速公路,路线全长75.053公里。全线设置巫作溪(枢纽)、南寨、南加、固本、罗里、敖市、八舟河(枢纽)等7处互通式立交,另同步建设互通式连接线42.767公里。本项目共设服务区2处(柳川和敖市),停车区1处(固本),养护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二)同意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互通连接线原则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桥涵汽车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

  二、工程地质勘察

  (一)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不良地质和各类构筑物工点专项勘察,注重地勘资料与设计的结合,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以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加强岩体结构面调查,以获取较合理的抗剪参数,深化边坡稳定性评价;进一步加强黏土层的取样试验和原位测试,以获得较为准确的土体物理力学参数,为路堤或路堑稳定性验算提供依据。

  (二)进一步加强桥位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针对清水江特大桥、南寨溪特大桥、南孟溪特大桥,应在加强岸坡勘察和稳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岸坡的防护设计。同时,加强桥址危岩、崩塌、堆积体的勘察和稳定性评价,提出合理的处治建议;重视位于陡坡的桥梁墩、台基础开挖边坡的稳定性问题,提出措施建议,为桥梁基础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三)下阶段应加强隧道的地质勘察和分析工作,探明隧道纵横断面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不良地质情况,合理划分围岩级别。进一步采用综合勘探手段,查明断层、岩溶等地质区域对隧道工程的影响;查明隧道水文地质条件,确保施工期及运营期安全。

  (四)工程地质勘察应全面、及时、准确,确保设计与工程地质勘察有效结合,紧密衔接。

  三、路线

  (一)初步设计推荐路线起止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二)初步设计根据沿线地形地质、生态环保、人文景观、区域内路网、水资源保护、城镇规划和土地资源等条件,在工可推荐线位的基础上,全线拟定了贯通的K线方案,并针对重点路段提出了A3、A7、A12、B3、B4、B7线等6条同深度比较线,和A1、A4、A6、A11、A13、A14、A15、B1、B2、B5、B6、B8、B9、B10、B11等15条论述性比较线。初步设计路线方案布设较为合理,方案比选论证较为充分,未遗漏有重大价值的路线方案,方案比选深度基本满足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路线方案。

  (三)初步设计路线平纵面设计总体基本合理。下阶段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黔交建设〔2017〕134号)要求,对路线组合进行细化设计,减少高填深挖,优化土石方调配,减少弃方,合理控制工程数量。在保证行车安全性和舒适性的同时,贯彻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设计原则。

  1.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加强路、桥、隧工程方案的综合比选,合理控制桥隧比例及工程规模。

  2.下阶段应结合地质详勘资料,加强对巫泥隧道进口、牛练塘隧道出口、五梅隧道出口等隧道洞口,青山界隧道的涌水以及下寨隧道右线出口浅埋偏压设计优化。

  3.敖市服务区挖填边坡较高,建议下阶段对服务区、贯通车道、主线均采用纵面分幅进行渐次抬高的方式进行设计,以降低填挖方边坡高度。

  四、路基路面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标准横断面型式、组成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公路建设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统筹考虑路基安全、经济、环保、耐久等方面要求,进一步优化路基设计。

  1.沿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下阶段应加强高填深挖、采空区、滑坡、人工填土、软基等地段路基稳定性的勘察与分析计算,进一步优化路基设计方案。

  2.原则同意高路堤采用冲击碾、强夯等补强措施,下阶段应在详勘的基础上,开展路堤稳定性计算分析。

  3.路基防护设计方案基本合理,下阶段应根据当地气候、地形地质特点,因地制宜选用合理的边坡防护形式。

  4.本项目土石方量大,下阶段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合理划定土石比例,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和边坡坡率,尽量平衡项目土石方。应加强弃土场选址工作,加强弃土场防护、防排水等设计。

  (二)原则同意采用沥青路面及其结构组合设计方案。应根据实测轴载和预测轴次,进一步验算路面厚度和结构强度。

  1.同意主线及枢纽互通匝道路面沥青面层厚度为18厘米,即4厘米SBS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上面层+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8厘米沥青混凝土AC-25C下面层。

  2.同意一般互通匝道路面沥青面层厚度为10厘米,即4厘米SBS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上面层+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下面层。

  3.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路面材料、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试验资料等。同时研究增加一层水稳的可行性,即20厘米级配碎石+20厘米3%水泥含量的水稳+36厘米5%水泥含量的水稳层。

  (三)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下阶段应结合区域气候特征,加强地表径流分析,进一步优化综合排水系统设计。

  (四)下阶段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20〕60号)的要求,完善边坡养护检修通道的设置。

  五、桥梁

  根据沿线河流分布、地形地质及水文条件、交叉道路等因素,全线共设置桥梁21123.43米(双幅平均桥长,下同)/56座,特大桥5449.2米/7座,大桥15459.23米/45座,中桥215米/4座。初步设计桥型方案选择及孔跨布置基本合理。

  (一)特殊结构大桥

  1.清水江特大桥,同意其推荐的K线桥位。同意经技术经济比较推荐主跨为248.0米的钢筋混凝土箱型拱。下阶段需注意岸坡稳定,宜加强边坡防护措施。

  2.白水溪特大桥,右幅(17×30+20×40+5×30)米/左幅(17×30+20×40+5×30)米预应力混凝土T梁,简支结构连续,整幅桥长为1486.0米。原则同意桥型总体布置方案,由于该桥跨越不同的地质和地形,下阶段应研究采用组合跨径布置。

  3.南寨溪特大桥,原则同意推荐(106+200+106)米的连续刚构。原则同意白沙溪大桥、小瑶光特大桥、平信特大桥、归斗大桥、美乐1号大桥采用连续刚构桥的桥型布置方案。

  4.南孟溪特大桥,原则同意主桥采用(145+360+145)米双塔双索面斜拉桥。下阶段需优化主墩索塔位置,加强大桩号岸侧主墩基础的岸坡稳定勘察及防护措施。

  5.原则同意巫作溪枢纽C匝道、南加互通C匝道、八舟河枢纽E匝等跨线桥采用钢结构,以钢箱梁为主。

  (二)常规结构桥

  1.常规桥梁采用30米、40米的预应力混凝土T梁是适宜的,在初步设计阶段能较合理反映桥梁布置的规模,控制造价。

  2.本着工厂化、标准化、装配化施工原则,结合项目施工条件,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桥梁布置及结构类型,尽量减少砼现浇结构,以确保施工质量,减少施工难度。

  (三)原则同意设计采用的抗震设防措施,下阶段应结合桥梁结构型式、墩高、抗震计算受力要求,进一步细化抗震设防措施。

  (四)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桥跨布置,加强结构分析计算及构造措施设计,确保结构安全。

  (五)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优化桥涵、通道设计,净宽、净空充分满足排水和交通需求。

  (六)下阶段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20〕60号)的要求,完善桥梁养护检修通道的设置。

  六、隧道

  本项目全线共设置隧道32802.5米/22座(折合为双洞长度,下同),特长隧道14065.5米/4座,长隧道15376.5米/10座,中隧道1121.5米/2座,短隧道2239米/6座。

  隧道设计综合考虑了线形指标、工程造价、隧道洞口成洞条件、隧道前后接线条件、隧址区工程地质条件、隧道施工条件等因素,各项支护参数基本合理可行。

  (一)下阶段应加强隧道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结合地质、地形条件,进一步优化洞口位置及洞门型式、衬砌结构、支护参数和防排水等设计,确保隧道施工及运营安全。

  (二)本项目危岩落石、顺层和崩坡积体等不良地质问题较为突出,下阶段应加强不良地质勘察,结合详勘成果及洞口地形条件,进一步优化隧道平纵面设计,避让不良地质和地形,如巫泥、牛练塘、巫包溪和下八里等隧道。

  (三)对于地表分布有较为密集居民区的隧道,下阶段应补充分析隧道建设引起地下水疏排对居民生活和环境的影响,并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如辈子岩、青山界、八一和下八里等隧道。

  (四)本项目较多隧道洞口地形陡峭,下阶段总体设计应考虑项目实施难度,加强隧道施工便道及场地布设的调查和方案设计,如巫泥、九捞坡、说地坳、南寨和姊妹岩等隧道。

  (五)对覆盖层较厚或存在崩坡积体的隧道洞口,下阶段应加强洞口地质勘察和分析,并合理采取洞口仰坡加固措施、进洞方案和隧道结构设计,如牛练塘、巫包溪、下寨和大坪界等隧道。

  (六)青山界隧道为特长隧道,且隧道从南加多金属矿边缘通过,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地下水有害物质的检测。

  (七)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监控、消防、救援以及应急联动控制方案的协同设计,提高控制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合理节能。

  七、交叉

  全线互通式立交总体布局合理,立交选型和技术指标应用基本恰当。综合考虑交通量、路网、地形、地质等因素,原则同意设置巫作溪(枢纽)、南寨、南加、固本、罗里、敖市、八舟河(枢纽)共7处互通式立交。

  (一)同意巫作溪枢纽互通采用推荐K线方案接在建的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建议下阶段在推荐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匝道平面线形设计,尽可能降低对右侧顺层边坡影响,同时加强互通区域交通组织及交安设计,确保行车安全。

  (二)原则同意南寨、固本、罗里、敖市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方案;南加互通推荐采用变异T型互通方案;下阶段结合实际地形,进一步优化互通匝道及连接线平纵面线形设计,降低工程规模。

  (三)同意八舟河枢纽互通采用对向双环的半苜蓿叶互通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实测,并收集已建工程竣工资料,确保平纵面衔接准确。

  (四)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加强互通区排水设计,做好平交口的交通渠化设计以提高互通式立交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通信、收费、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案。

  (一)原则同意全线设置标志、标线、护栏、隔离设施、防眩设施、诱导设施、防落物网等交通安全设施。下阶段应加强对急弯、雾区、构造物密集、出入口密集等危险路段安全设施的针对性设计,确保行车安全。中分带开口活动护栏应按《关于规范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设置的通知》(黔交建设〔2015〕227号)的要求设置,隧道反光环应按《关于在高速公路隧道内全面增设反光环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78号)要求设置。

  1.对各高边坡、桥梁路段,尤其是桥隧相连的路段、临崖路段、下坡接小半径弯道路段的外侧应加强被动防护,提高防护等级,确保行车安全。

  2.出口预告系列标志应布设完整,位于隧道内的出口预告标志应调整设置位置或布置形式,有利于驾驶人员快速识别。

  3.隧道内标志标牌设计应符合建筑限界标准的规定,不得侵入隧道的建筑限界,并在设计文件中对施工要求作出说明。

  4.互通式立交加减速车道段、隧道与路基桥梁相接段的建筑界限变化处,应做好必要的过渡设计,设置完善的警示预告标志,以利行车安全。

  (二)原则同意本项目管理体制和管养设施设置规模。项目全线监控和管理纳入路段管理分中心,设2处隧道管理站、5处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满足项目服务及管养需求。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监控系统设计。本路段监控系统通过凯里中心传至省中心。视频监控采用高清技术,视频应满足上云需求。

  (四)原则同意收费系统设计。收费系统应符合《《关于印发<贵州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黔交科技〔2019〕11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要求>的通知》(黔交科技〔2019〕15号)等相关规定。应进一步完善收费应急备用链路设计方案。

  (五)原则同意全线通信系统、通信管道设计。通信管道设计应符合《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通信管道设计数量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138号)要求。通信系统采用OTN技术建设,下阶段应补充完善与相邻高速公路通信联网的相关设计。

  (六)原则同意沿线站点供电及照明设施设计。与隧道变电所(或箱变)邻近的站点,建议共用一回10kV出线,采用“T”接方式分线,以节省外电工程造价。

  (七)原则同意通风、照明、消防、监控、供配电等隧道机电设施设计。根据隧道分类细化消防设计方案,补充火灾情况下的防灾救援和监控、通风、消防系统的联动控制。下阶段进一步优化隧道监控、供电、照明设置方案,保证隧道运营安全,合理节能。

  (八)进一步完善外场机电设备的防雷接地设计,加强收费站、服务区等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的防雷设计。

  (九)应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2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9〕1182号)、《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关于印发<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督查整改落实入口称重监测数据专项工作方案>的函》(交路网函〔2020〕451号)等相关要求完善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及出口复检等工作。

  九、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本项目初步设计结合项目环评报告、水保报告的要求,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设计方案基本可行,设计文件内容较完整,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基本满足文件编制办法要求。

  (一)本项目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基本结合了项目所在区域实际情况,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恰当。原则同意全线环境保护设计及绿化景观设计方案。

  (二)下阶段施工图设计工作中,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黔交建设〔2017〕134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317号)要求,把环保、水保的相关措施具体落实到设计中,并同步做好有关工作。

  (三)应根据项目沿线敏感点的分布情况,结合噪声预测值确定声屏障设置的位置、长度、高度,补充设计依据。

  (四)全线景观绿化应结合沿线地域文化、风土人情、环境特色和旅游名胜等调查工作,统筹规划,充分推介或展现项目沿线独特的地域文化、风景名胜区。

  (五)加强对取、弃土场的水文调查、地质勘察和稳定性评价,并对弃土场防护(挡渣墙、拦渣坝等)和排水进行专项设计,防止发生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等问题。水土保持设计应结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项水保措施设计,注重植被恢复,明确选用的苗木品种。

  (六)施工便道设计应充分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特殊施工便道应进行专项设计。

  (七)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与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等有关要求,涉及环评变更的,应在开工前完成环评变更批复手续。

  十、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根据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相关定额以及交通运输部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编制,编制原则及方法正确,基础资料基本齐全。概算综合费率的确定基本正确,定额的选用较为合理,定额工程量的取用基本准确。

  经审查,核定本项目设计概算为13,227,661,343元,各项费用的审查核定情况如下:

  (一)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10,759,622,498元;

  (二)核定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743,225,216元;

  (三)核定工程建设其他费507,997,701元;

  (四)核定预备费600,542,271元;

  (五)核定建设期贷款利息616,273,658元。

  工可批复估算总金额129.68亿元。审核概算总金额为132.28亿元,增加2.6亿元,增幅2.0%。按你司2020年11月26日提交的《承诺函》,增加的投资由你司承担,原协议、合同中的甲方、丙方不增加此部分投资。

  十一、其他

  本项目法人为贵州剑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学坡,机构负责人为王新刚。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文件》组织监理工作。

  请你司与相关的城镇建设规划、水利、环保、文物、林业、管线、电力电信及其它建筑设施的主管部门签订责任明确的书面协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与沿线环保和水保部门充分协调,深化环保、水保工程设计,保护沿线自然生态环境。

  请你司督促设计单位认真按此批复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你司负责组织审查,审查意见报厅审批后方可执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要认真落实标准化施工的要求,做好农灌、通道、天桥,以及涉及机耕道、水渠改造等与沿线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设计。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防止建设过程中随意变更设计和调整概算。若发生较大(重大)设计变更,必须严格按《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的要求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具体操作可按《贵州省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20200305版)第6章要求执行),未经同意擅自实施的设计变更将不补办手续,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请你公司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手续。贯彻落实我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平安工地建设”以及创建“品质工程”的相关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3年。

   附件:概算审查对照表-剑黎.pdf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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