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运河文化带泊头段堤顶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泊头市行政审批局以泊审批202030663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2020】4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泊头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泊头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大运河文化带泊头段堤顶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大运河泊头段沿岸两侧河堤总长约52.027公里, 其中已硬化沥青路面11.769公里,已硬化水泥路2.084公里,未硬化乡村路段38.174公里(含土路和砖路)。拟建路面宽5米,本次工程新建路段长约40.681公里,路面结构为3毫米陶粒式彩色微表处理+5厘米细粒式混凝土+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石灰土;罩面段7.3296公里,路面结构为3毫米陶粒式彩色微表处理+5厘米细粒式混凝土罩面+原旧路结构,其余4.0154公里旧路利用。
2.2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泊头市王武镇、泊镇、文庙镇三个乡镇和城区鼓楼、河东、解放三个街办处。标段划分:该工程施工划分4个标段,其中路面3毫米陶粒式彩色微表处理不在本次招标中,各标段所包含的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1)第一标段:(招标编号HBSCZB2020-028-01)泊头阜城南皮界至裕华路桥两侧堤顶路段,桩号为东堤K0+000-K6+440长6.44公里,西堤K0+000-K10+100长10.1公里。 (2)第二标段:(招标编号HBSCZB2020-028-02)西堤北环路桥至大薛窝村南堤顶路段,桩号为西堤K12+000-K23+000长11公里。 (3)第三标段:(招标编号HBSCZB2020-028-03)西堤大薛窝村南至大周路堤顶路段,桩号为西堤K23+000-K33+700长10.7公里。 (4)第四标段:(招标编号HBSCZB2020-028-04)西堤大周路至泊头沧县界堤顶路段和东堤北环路桥至泊头南皮界堤顶路段,桩号为东堤K8+270-K14+367长6.097公里,西堤K33+700-K37+660长3.96公里。 2.3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2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21年5月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资金来源:泊头市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