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2020-12-24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局),武汉市水务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各有关单位:

  省住建厅编制的《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已完成项目设置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1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联系人:张雪

  电话:027-87250363

  邮箱:dezz@hbszjt.net.cn

  附件: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项目设置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项目设置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省住建厅2005年制定发布的《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标准》(鄂建〔2005〕111号),对指导我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的招投标计价及工程预、结算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定额已有15年未修订,无法适应当前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计价的需要。

  为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的投资和计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城管委、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关于申请编制修订《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的请示,启动了《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编制工作。

  本定额由省住建厅城管处、城建处和省标准定额总站共同主编。武汉市城管委、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共同参与编制。本着“先进性、适用性、平均性、整体性”的原则,新增“四新”工艺,删除落后工艺,按照最新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的实际情况开展编制工作。

  本定额在编制中,广泛收集意见、认真梳理归纳,确定编制基础资料。积极深入调研,熟悉工艺,明确编制内容。借力借智组织专家审查、科学合理确定项目设置,逐条梳理审查意见后形成项目设置征求意见稿。

  本定额项目设置共分七章,包括:第一章《通用工程》99个子目;第二章《道路工程》171个子目,第三章《桥梁工程》112个子目,第四章《隧道工程》36个子目,第五章《排水工程》153个子目,第六章《泵站工程》53个子目,第七章《照明工程》245个子目,总计869个子目。

  本定额项目设置主要特点:

  1. 项目设置合理,分类齐全,满足实际工作计价需求。

  2. 淘汰落后工艺,增设四新工艺。

  3. 根据维修项目施工的特点,优化项目设置,积极应用微小机械。

  目前,《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项目设置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请予以挂网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按照定额编制原则及要求做好编制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湖北省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项目设置征求意见稿).xlsx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