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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招投标改革 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2020-12-18 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省“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工程招投标领域改革,出台一系列实招硬招,深入推进流程再造,强化资源整合共享,最大限度简政放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全面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积极与省发改委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入对接,推进交通运输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整合和进场交易工作,今年5月份完成了评标专家库的整合工作。12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公告,确定自今年12月25日起,凡列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交通运输工程公共资源项目,自“招标公告发布起,至合同签约完成”的交易过程,按规定全部进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全面完成了交通运输工程公共资源项目交易平台的整合工作。

  二是实行“五个取消”。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有关业务办理方面,通过取消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取消省平台对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的审查,取消省平台办理业务中的全部原件核对,取消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取消省平台中单位延续注册,进一步简化了招投标交易流程,优化了办事流程。

  三是实行“五个认可”。从业单位和人员在省平台信息审核方面,通过认可项目在交工前增加履约人员和完善工程量,认可在项目未交工前终止人员岗位履约,认可房建、绿化单位在其他行业平台中的业绩,认可行业平台录入的省外业绩,认可填报单位和人员出具的职称信息真实性承诺,强化数据整合共享,实现了相关业务全程网办。

  四是探索监管新模式。根据进场后交易与监管职能分离的现状,推进与省有关部门对交通运输工程招投标的协同监管,积极探索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加强信用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促进交通建设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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