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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香港段报告造假案12人被判刑 禁止上诉
2019-12-12 来源:观察者网 

  港珠澳大桥香港段混凝土报告造假一案终于尘埃落定,此前拒绝认罪的12名被告也被判了。

  综合香港《文汇报》等港媒报道,上述12人于上月20日被裁定串谋诈骗罪罪名成立,今天(11日)他们正式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3个月至32个月不等,4人被判缓刑,2人须履行社会服务令。而早前已认罪的案中污点证人,则被减刑至22个月。

  法官李庆年直言,本案属极为严重的串谋诈骗案,考虑各方因素后认为判刑合理,拒绝各人的上诉许可申请。法官称,港珠澳大桥是近年连结三地的特大工程。众被告行为持续两年之久,严重打击公众对有关检测及认证系统的信心,为补救及消除公众疑虑,政府须耗费5800万港元重新进行测试。

港珠澳大桥香港段报告造假案12人被判刑 禁止上诉

  港珠澳大桥香港段 图源:香港“东网”

  2017年,港珠澳大桥香港段被发现混凝土压力测试涉嫌造假。19名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包商前职员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涉嫌篡改报告结果,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其中7人早前认罪,其余12人此前在受审中拒绝认罪。该案件于11月20日开审,经审讯后,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最终裁定12人罪名成立。

  此前案中不认罪的被告包括前工地实验员余维德、李咏晖、薛家俊、陈锐铿、姚宇峰、叶德杰、吴汶鸿和张嘉明,以及前实验室助理员谢德礼、李志勤、陈志成和郭文辉,所有被告都是嘉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Jacobs China Limited)的前职员,年龄介乎23至59岁。

  香港“东网”11日称,法庭的量刑因素,包括被告犯案时段或造假文件的数量,亦考虑个别被告的背景。12名被告的职位只是技术员或助理,法庭认为他们非主动犯案,受上司压力,加上工作繁忙及时间紧迫才犯事。

  被判缓刑的被告谢德礼被证明在犯案时,获医生开的抗抑郁药物,显示他当时的精神状态不佳,犯案时受抑郁病影响。谢虽涉19套造假文件,但法庭认为谢因勤力工作,替懒惰的同事办事,才致造假文件数量较高。

  其余被判缓刑及社会服务令的被告,法庭考虑他们的造假方式只是更改实验时间,没有使用替代品做实验,大大减少风险系数。其犯案时段亦仅1天,造假文件只有1至3套。

  而前高级工地实验室技术员麦培盛(65岁)和前工地实验室技术员吴启尧(64岁)等7名被告,早前已分别承认串谋欺诈罪和使用假文件罪。麦培盛的刑期最长,被判32个月,其余6人均被判23至21个月。被告吴启尧为主管级,主导执行造假工程,指点员工造假,犯案情节严重,但他转做污点证人,给予法庭实际帮助,因此获刑期扣减至22个月。

  【延伸阅读】

  港珠澳大桥连接香港、珠海、澳门,全长55公里。从2009年起动工建设,整体投资约1000亿人民币,由中央及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出资兴建,使用寿命长达120年,计划收费50年。

  2017年,香港廉政公署收到土木工程拓展署转达的贪污投诉,而后展开调查。17年5月23日,廉署发布新闻稿,证实在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的建设中,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的一家承包商涉嫌贪污,并向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供虚假混凝土压力测试报告。

港珠澳大桥香港段报告造假案12人被判刑 禁止上诉

  港廉署新闻稿

  2017年5月25日,港府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邱诚武在记者会中回应,路政署在得悉事件后已就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工程完成初步的结构检查,确认全部结构良好,未发现异常迹象,也未发现裂纹,余下的工程可以继续按原计划和目标进行。

  随后,廉署对21名涉案人员进行拘捕调查,其中19人被起诉:1人被控一项制造虚假文件罪名,被判8个月;18人涉及一项串谋诈骗罪名,其中12人不认罪。

  12名被告是嘉科前工地实验室技术员及助理,依次为谢德礼(36岁)、余维德(29岁)、李咏晖(25岁)、薛家俊(25岁)、陈锐铿(23岁)、姚宇峰(49岁)、叶德杰(28岁)、李志勤(24岁)、吴汶鸿(27岁)、张嘉明(29岁)、陈志成(59岁)和郭文辉(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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