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月15日-19日)
2018-01-16
一、项目授权主体: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二、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三、PPP项目名称: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PPP项目四、PPP项目编号:M3-201801-10501-029五、PPP项目采购需求:5.1项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境内东北片区,松源镇至雁洋镇之间5.2项目概况:根据《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梅市交字﹝2017﹞209号),该项目线路全长67.29km,其中主线长51.218km(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53+374.398),松源支线长6.34km,桃尧支线长9.732km。但是,根据《关于同意调整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PPP项目采购范围的批复》(梅县区府函﹝2017﹞100号),主线中K47+100-K53+374.398段(长度为6.274km)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PPP社会资本方采购范围内。经核减,本次PPP社会资本方采购范围的建设内容如下:本项目路线全长61.016km,其中主线长44.944km(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47+100),松源支线长6.34km,桃尧支线长9.732km。主线路线包括涵洞124道,平交口44处,绿道55.325km,一级驿站2个,二级驿站3个,三级驿站11个,驿站总建筑面积为2276平方米。主线设特大桥:1110.6m/1座;大桥:5838.6m/23座;中桥:172.4m/4座;桥梁占主线路线总长的比例为15.8%。松源支线设大桥:2026m/5座;桃尧支线设大桥:448m/1座。全线(含支线)桥梁占路线总长的比例为15.2%。主线分为两个部分,其中松源镇起点K0+000至松口镇EK29+800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局部路段由于条件受限,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7米;松口镇EK29+800至终点K47+100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21.5米。松源支线(新升省道S334)、桃尧支线(新升省道S227)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2m。5.3投资规模:根据《关于同意调整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PPP项目采购范围的批复》(梅县区府函﹝2017﹞100号),本项目以PPP模式实施的实际投资规模为223321.8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181302.37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为12.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70.54万元、基本预备费12732.17万元、其他费用项目2597.89万元、建设期利息14006.74万元(除建设期利息外的静态投资部分金额按照经批复的概算执行)。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由梅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60658.48万元由区政府自行承担,不纳入本次PPP社会资本方的投资范围。5.4合作模式及范围:5.4.1合作模式: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5.4.2合作范围:在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之后,由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本项目维修维护的权利,特许经营期结束之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整体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移交完成之后PPP合作终止,项目公司解散。5.5合作期限:共15年,包括3年建设期,12年经营期。5.6项目资本金比例:按《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要求,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按PPP投资额的20%设定。5.7资本金出资比例:政府方出资10%,社会资本出资90%。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6.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社会资本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6.1.1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3投标人为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6.1.4投标人要求同时具有的资质: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6.2财务实力要求6.2.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投标人的净资产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2016年的财务报告为准。6.2.2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6.3业绩经验要求2012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作为投资人在中国境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等市政工程类)等PPP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PPP项目类型仅包括BOT、BOO、TOT、ROT、DBFOT、特许经营模式及以上类型的组合,若合同中明确为PPP项目同样给予认可,不含BT)。6.4申请人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6.4.1申请人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报名企业投标。6.4.3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需满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6.4.4申请人须按照本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登记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七、合格社会资本的确认方式7.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2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后续采购环节,采用综合评分法选择不超过5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申请人最终得分相同并列第5名的情况,则均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5家时,符合通过性审查要求的申请人都视为通过。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合格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7.3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发出投标邀请书,获得投标邀请书的合格社会资本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八、报名登记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8.1申请人在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8.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报名登记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8.1.2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备查;8.1.3符合资格要求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8.2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府前路泰鸿科技综合大楼C栋六楼)报名登记及获取格预审文件。8.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获取方式。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9.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上午9:30至10:00。9.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府前路泰鸿科技综合大楼C栋六楼9.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十、资格预审公告发布10.1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止(五个工作日)。10.2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若采购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补充等,将发布更正公告。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采购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梅县区交通路1号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府前路泰鸿科技综合大楼C栋六楼联系人:管先生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753-2523002联系电话:15989582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