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广西)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月9日-16日)
2018-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况根据《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境内,是国道G325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位于钦州市与南宁市交界处的(原国道G325线K753+000)钦北区大寺镇南间村,沿线经过那蒙镇、大垌镇、皇马工业园区、清水窝、钦江青年水闸,终点位于钦州市钦南区规划黎合江立交前,路线全长53.754公里。项目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双向四车道,全线采用24.5m路基宽度(局部下穿铁路困难路段路基宽度21.5m或20m),桥涵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4)中的规定。本项目设置小桥2座,中桥9座,大桥2座;分离式立交2座,平交152处。在那蒙设置服务区,配置停车尝加油站、公共厕所、室外休息点等设施;保留原有南间及那荣养护站,在K38+805处左侧利用原应急物资堆放场,设置桅杆坳养护工区;在米家村设收费站1处。本项目投资总金额为148566.1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07200.70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1362.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含建设期利息)31709.21万元,预备费与新增费用项目4259.84万元,建设期利息4034.37万元。(原交通运输厅对项目施工图总预算批复为139460.24万元,当PPP实施方案编制时,项目征迁费已根据市市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的批复,由13567.92调整为25406.25万元,相应的项目建设期利息由6766.76万元调整为4034.37万元)本项目的合作内容包括项目的投资、融资、改造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相关内容,合作期28年。项目资本金为29713.24万元,占PPP项目投资总金额的20%。其中社会资本方出资29416.11万元,持股比例为99%,政府方出资297.13万元,持股比例为1%。市政府将交通部国、省道改造投资补助和自治区政府投资补助全额投入本项目,作为投资前补贴。投资补助不收回本金,亦不计算收益。补助标准为1200万元/公里,总额约为64504.80万元。除资本金和补助资金之外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自筹等融资渠道解决,融资总额约54348.15万元(含建设期利息)。二、采购需求在合作期限内(建设期3年,运营期25年),社会资本方通过项目采购程序合法成为项目投资人后,依法设立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按照持股比例分别出资(即社会资本方股权占比99%,政府方占比1%)。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改造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相关内容。在运营期内,本项目适用的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和其他非通行费收入,如服务区、停车区等配套服务设施的经营收入,以及广告收入。当本项目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最终确定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金额以PPP项目合同相关条款为准。三、申请人资格条件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1.合规性独立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钦州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财务状况独立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无亏损情形,且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主要财产没有处于被抵押、质押、接管或其他不良状态。3.投融资能力独立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或财务投资方:提供总额不少于5.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材料和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或不少于9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4.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或财务投资方: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内有单个合同价不少于14亿元或累计合同价不少于30亿元的一级或高速公路、隧道、桥梁的PPP项目投资业绩。5.商业信誉(1)独立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不在广西自治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或者禁止投标的处罚范围内。(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参加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以下情况: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由申请人提供。此外,申请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最终查询结果以评审小组复查复核为准。评审小组将查询结果写入评审报告。6.联合体资格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合同,明确联合体建设施工单位、财务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条件的主体(如运营单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并明确一家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参与相关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出资,出资比例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参与施工的联合体成员资质还应该满足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行的相关规定。四、资格审查本次资格预审实行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有权参加下一阶段项目采购。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资格预审结果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备案。本项目有3家(含)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继续开展招标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项目采购。五、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布本次公告自2018年1月9日起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六、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一)资格预审报名√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前来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名。(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4.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由委托代理人携授权委托书前来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准备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附件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申请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附含有电子版文件的U盘一个。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如下: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记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等内容的字样,并加盖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密封包装的封面上应当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等字样。3、联合体预审申请文件及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外包装可以仅由联合体主办方(或牵头方)盖章。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及地点(一)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1月31日09时00分至2018年1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二)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以下情况的将被拒绝接收1、未按要求标记、盖公章、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迟于申请截止时间递交的。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采购人:钦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梁波联系电话:0777-2188038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黄丽霞、戚程联系电话:0771-202380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荣昌联系电话:0777-2895258咨询机构: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游晓梅联系电话:15828554231联系人:何慧明联系电话:13697416903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