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2016年第4季度建筑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7-04-06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2016年第4季度建筑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7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及交通运输部厅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上饶市建设局转来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公路工程施工)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2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规划建设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陈述材料由所在地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所在地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所在地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初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的审查意见将在上饶建设网、上饶交通信息网上实行免费公示,并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与行政许可申请不挂钩,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上饶市三清山大道189号上饶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管理科(交通运输局8楼)
邮政编码:334000
联系电话:8223602
附件:上饶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第4季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初审意见公示汇总表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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