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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省份已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017-03-23 
本网讯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今日在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除西藏和海南没有收费公路外,全国累计有26个省(区、市)已经全面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收费里程13.4万公里。

吴春耕表示,目前,全国只有内蒙古、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尚未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根据国办发〔2009〕10号文件的规定,西部地区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决定于今年5月1日零时起取消全区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甘肃盛青海省和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也已对社会公布,将在2017年底前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009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积极稳妥地在全国推进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

吴春耕表示,下一步,交通部将继续指导、协调5省(区)交通运输部门,细化方案,积极稳妥、依法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同时做好取消收费以后的人员安置、债务偿还以及公路的养护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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