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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出台《关于加强民航气象工作意见》
2016-09-26 
日前,民航局出台《关于加强民用航空气象工作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前要实现气象服务能力显着增强、核心技术实力提升、资源利用能力快速提高、气象人才支撑更加有力的工作目标,以进一步发挥气象服务对民航安全、正常、优质服务的促进作用。

《意见》明确未来民航气象工作要以解决制约民航气象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满足民航运行和发展需求为目标,提升民航气象服务能力为核心,强化创新和深化合作为主要途径,在强化合作与资源共享、促进航空气象技术创新、优化气象服务模式和机制、加强人才的核心能力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和引导、加大气象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气象服务的作用六个方面催生气象服务的活力,优化气象服务品质,充分发挥气象服务的作用。

《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将全面规划民航气象技术和服务体系,建设适应业务和服务需求的观测系统、支持航空高效运行的预报预警系统、满足航空用户需求的气象服务系统以及面向通用航空需求的气象信息服务系统,提升面向航空旅客的真情服务水平,全面实施信息共享和信息融合工程,推进亚洲航空气象中心建设。

民航局空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航气象服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民航运行的安全和效率,影响民航的服务质量。目前,我国民航已建立了面向运输航空的基本气象服务体系,气象信息服务和天气预报能力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运输航空安全和正常水平的提高,但仍存在民航气象资源支撑不足、创新动力不强、信息共享不充分、服务能力不满足需求等问题。从我国民航运行情况统计看,2015年我国客运航空公司因天气原因影响航班正常占比达到了29.53%,全国机场航班放行因天气原因影响占比达到了29.66%。十三五”时期,民航的飞行量将以1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随着飞行量的增大,灾害性天气对航空运行效率的影响,特别对航班正常的负面影响还将继续加大,需要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能力、提升气象服务品质。

民航局空管办于9月22日组织召开了《意见》宣贯视频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以创新的理念、积极的行动、务实的作风、细致的工作,实现优化气象服务品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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