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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第9560号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建管养标准的建议
2016-09-23 
人大建议第9560号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建管养标准的建议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建管养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我国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2005年国务院审议通过《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以来,经过“十一五”“十二五”的集中建设,我国农村公路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早期建设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低,养护投入不到位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我部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问题。建设方面,我部不断加大车购税专项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的规模,并提高补助标准,减轻地方配套压力。管理养护方面,2005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对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等做出部署。2015年我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关于您提出的三项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意见》已明确要求,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四级公路宜采用双车道标准,交通量小或困难路段可采用单车道,但应按规定设置错车道。按照保障畅通的要求,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安全生命防护设施等配套设施。“十三五”期间,我部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引导各地对不能满足安全通客车的窄路基路面公路进行拓宽改造,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和危桥改造力度,提高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的通行能力。

二、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十三五”期间,我部将继续加大车购税资金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力度,着力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需求,大幅提高投资补助标准。

三、关于完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意见》对构建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真正实现有路必养提出了要求。2015年我部以22号令公布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起施行。

今后,我部将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继续深入研究和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体制和机制。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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