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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2016-09-22 
近年来,由于某些不规范、无信用的公路建设市场主体行为,造成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一度混乱,破坏了公路建设的正常秩序,也在公路建设中埋下了质量和安全隐患,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部署,依据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路建设实际,省交通运输厅以信用管理为手段,以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为目的,通过加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形式,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

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省交通运输厅已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级平台)上录入了高速公路项目的信息,相关施工企业也录入了企业基本信息和业绩信息,为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招投标提供重要依据。省厅和省交通基础建设质监站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积极开展建设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年初,下发了《吉林省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对项目建设单位和人员开展信用评价。正在征求意见的《吉林省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和《吉林省省管公路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施工和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和弥补无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的空白,从而基本建立涵盖全部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

目前,我省已启动了“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作,该系统将与部系统连接,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共享机制,实现跨地区的市场信用记录查询,打击采用游击方式逃避市场监管的现象,让失信的从业单位寸步难行、无处立足。

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将有助于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约束市场参与者行为,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推进公路建设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帮助企业正确制定发展战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厅建设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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