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省公路管理局加强舆情监测引导正面宣传
2016-08-16 
本网讯日前,省公路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舆情监测和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加强公路舆情监测并及时报告引导正面宣传,同时建立了一支舆情通讯员队伍,密切关注与各单位、各科室有关的舆情。

当今是知识不断更新、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一是传播主体创新。有主流媒体、非主流媒体、自媒体等,进入了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媒体的时代。二是传播方式创新。有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传统媒体,也有博客、微博、微信、QQ等新型媒体。三是传播手段创新。消息来源往往是从自媒体开始,然后非主流媒体和主流媒体迅速介入,迅速融合。公路部门涉及安全畅通、路政管理、工程质量、路网通达等方方面面,民众特别关注,网络点击和回复率特别高,为此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及危机应对,做好把握舆情、引导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通知》要求,各单位(科室)要主动与当地记者站、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单位沟通联系,主动提供正面消息,引导正面报道,加大宣传力度;要备用好本单位(科室)的宣传材料并不断更新,特别是在治超方面,要全面掌握本单位治超管辖范围内的砂石尝大型货车、重点路段或出口路的车流量、路政队员等相关信息。对每次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记录好时间、地点、人员等有关情况,当新闻报道需要采用时要能够立即调用。(陈长吉)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