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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河至殡仪中心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
2016-06-21 


铁岭河至殡仪中心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铁岭河至殡仪中心公路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牡丹江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铁岭河至殡仪中心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西起铁岭镇、途经牡丹江市社会福利院、爱河村、红星乳业厂区、殡仪中心、东至四道村,路线全长7.285km,总占地面积为13.1218公顷。本项目总投资3755万元,对现有道路进行改扩建,现有道路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m,行车道宽6.0m,沥青混凝土路面。改扩建后标准为双车道二级公路,设计车速60m/h,路基宽度10.0m,路面宽度8.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重建小桥3座共计56.08m;重建涵洞11道,均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设置交叉道涵洞7道,全部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与等级公路相交10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道路施工场地产生的粉尘、沥青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以及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道路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占地为建设用地、耕地、宅基地及现有绿化带,道路建设将破坏植被、增加土地裸露面积,加之雨水冲刷可能造成水土流失。

2、运营期

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车辆噪声、道路路面径流及过往车辆产生的生活垃圾。汽车尾气经空气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路面径流散排或经边沟排入铁岭河;道路现状路面破损导致行驶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较大,建成后路面条件改善,使得敏感点近期和部分中期预测值较现状值减小,随着远期车流量增大,敏感点远期预测值较现状值有所增加,增量小于5dB(A);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运营期排放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项目建成后将完善牡丹江市道路路网,有着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废气:施工期道路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不设置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及时洒水清扫,施工车辆运输时喷水、加遮盖苫布处理,道路施工设置堆料场应远离居民区、社会福利院等敏感点,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经洒水抑尘、空气扩散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废水:本项目施工区员工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施工结束后临时旱厕拆除,恢复场址原貌。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材料堆场应配备有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四周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产生污染。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和午间施工,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调整好运输时间,经过附近村镇等居住区时降低车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噪声。施工期对噪声源较高的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尽量降低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弃方、混凝土砂砾等先用于本项目填方路段,不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可能产生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堆放的方法处置。

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通过减少临时占地,严禁施工人员及设备碾压占用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范围外用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临时占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这种影响是短期的、可恢复的,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2、运营期

废气: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汽车尾气经加强监管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校

废水:运营期道路路面径流散排或经边沟排入铁岭河。

噪声:为减轻运营期公路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采取在超标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对超标敏感点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并加强路面维护和交通管理。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沿线敏感点在道路边界35m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道路边界线35m外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运营期道路车辆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送垃圾处理场处置。建议道路维护部门通过制定和宣传法规,禁止过往车辆在拟建道路乱丢垃圾,以保证行车安全和道路两侧的清洁卫生。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本项目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同时本项目建成通车后为牡丹市提供了一条快捷方便的城镇交通运输通道,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便利条件。本报告认为,在建设单位采取严格的施工期管理以及相应的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建设单位:牡丹江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铁岭河至殡仪中心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牡丹江市西平安街88号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许广文

联系电话:13514589690

环评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崔朋

电话:13179046658

七、征求公众意见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牡丹江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铁岭河至殡仪中心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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