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5线察尔汗至格尔木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6-06-07
一、项目名称:
国道215线察尔汗至格尔木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作为《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普通国道网G215线的一段,目前交通量较大,由于老路路基路面病害较严重已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成为沿线企业发展的制约瓶颈。为了更好地发挥国道网公路对沿线厂矿企业的带动作用,尽快建设本项目已迫在眉睫。
本项目起点设置于原G215线K602+750处,即G215线涩察段设计终点处,终点K51+450(=原G215线K654+200)与格尔木市盐桥路顺接,路线总长51.45Km。本项目按照二级公路标准设计,K0+000~K44+700段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采用10m;城市道路段(44+700~K51+450)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为16m。全线共设置桥梁8座,其中大桥1座(完全利用)、中桥2座(完全利用)、小桥5座,共设置涵洞5道,养护工区1处(完全利用)。
主要控制点:起点察尔汗行委、终点格尔木市河西转盘。
二、建设单位: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邮编810008
联系人:李慧赞,联系电话:0971—618723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葛丽燕,联系电话:022-59812345-6218,传真:022-59812396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邮编:300456
电子邮箱:geliyan0305@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发布环评报告书简本、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复。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2、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哪些主要的影响和环保措施;
3、其他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
七、第二次公示信息——环评报告书简本
请关该网站有关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信息公示。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对项目工程建设及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