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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弋阳公路分局荣获“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2016-06-07 


日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的通报》,江西省弋阳公路分局荣获“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一直以来,该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升软硬件设施、深化活动载体,培育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同时将文明创建贯穿于公路养护、建设与管理中,用实际行动向社会践行“一切为了行车人,一切为了行路人”的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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