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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首次集中行动
2016-04-28 
全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首次集中行动

4月21日是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第一个统一行动日。当天,全市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638人次、警车50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35起,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5起,无证驾驶3起,未携带证件5起,违法停车100起,逆向行驶4例,客货混装、未悬挂号牌、违反禁令标志15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03起。

在市区,当天下午1点,交警四大队准时在新泉北路设立执法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打响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集中行动的“第一枪”。随后,交警一大队、二大队也分别在桃北东街滨河购物中心路段和泉西路北口设点检查,严查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下午2点,交警一大队民警在检查时发现一辆大众牌轿车行迹可疑,随即示意该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员还没有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且车牌与车型不符,属于无证驾驶且套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行为。按照《道路交通法》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交警一大队对该驾驶员作出了罚款7000元的处罚(其中无证驾驶行为罚款2000元,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为罚款5000元),并收缴其机动车号牌。

作为我市“四季行动”中的首项重点工作任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市交警支队专门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本次行动,并明确了本次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要求积极发挥交警本职优势,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警动员,最大限度把警力投放到路面。同时协调治安、巡特警等警种,采取异地用警、突击清查等方式开展联合整治。对既定的整治范围采劝守点、巡线、控面”的方式,坚持天天整、滚动整、反复整,不间断严控、严管、严查、严处,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成祥表示,开展这样大力度、持续性的整治行动就是为了在全市上下形成一种震慑,让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从而实现重点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市区主要道路秩序和通行能力明显改观、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的目的,共同为文明城市创建而努力。

连日来,交警部门还开展了集中夜查行动。

(刘锦铭郭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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