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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交委召开全市在建公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暨安全培训会
2015-03-05 
        3月3日,成都市交委召集各区(市)县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在建公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暨安全培训会。

        会议对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地方公路在建项目管理工作责任落实、项目管理、施工过程管理等安全生产环节进行了强调,对安全监督手续、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及审批工作进行了培训,并对开展公路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一是再次明确地方公路在建项目安全监督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二是强调公路工程在建项目前期工作程序,三是要求各区(市)县对辖区内所有公路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督查组对已报监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已开工还未报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抽查。

        会议再次通报了2.24五洛路1号隧道爆炸事故情况,组织学习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并就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强调地方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事项:一是重视前期工作手续。要按照建设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允许开工建设。二是重视质量、安全监督,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手续。三是重点项目要重视过程监管。复工前要进行安全培训,注重痕迹管理,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及时闭合。四是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对易发地质灾害的区域,重点监测,及时发现、处置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成都市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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