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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进行中!
2016-04-22 
为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部署,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正在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第二季度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明显增强、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行动目标。

工作目标

三个战场:源头、高速、农村

五类重点车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

方式:“四个结合”

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网上比对与网下查缉相结合,信息引导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依法严管严惩与社会协同共治相结合

目标

“两个全面”:全省新开通高速公路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得到全面推广运用

“三个进一步”:农村交通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运用进一步深化、五类重点车辆监管进一步增强

“四个明显”:即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明显增强、全省第二季度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具体做法

源头治理

车辆方面:集中排查五类重点车辆安全状况。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车辆进行“清零”。对车辆逾期未检验的,督促进行检验;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坚决予以强制报废。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清零”。对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要督促企业及时处理;对重中型货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侧后反光标识的,要责令限期依法依规粘贴。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禁止从事运输并限期整改。



驾驶人方面:集中排查六类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其中包括:驾驶资格失效、状态非正常、降级后重新增驾、有满分记录、通过军警外籍换证业务申领、涉毒的AB类驾驶人。对于降级后重新增驾的AB类驾驶人,有满分记录的AB类驾驶人,通过军警换证、外籍换证业务免考科目二获得驾驶AB类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将名单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加强继续教育和培训。

高速公路治理措施

集中整治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开展兰海高速公路(贵州段)专项整治,采劝网巡”与“路巡”相结合的动态管控措施,对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车辆进行实时查缉。



在沪昆、杭瑞、厦蓉高速公路开展跨区域的全线联动执法工作,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车辆进行联合比对、分析和拦截,加大对占用应急车道、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的取证力度,在交警执法站进行现场拦截查处。同时,依托“贵州交警”APP的有奖违法举报模块,依靠群众举报,进一步加大对高速公路“两占”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纠力度。



对新开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梳理

对新开通高速公路标志标线设置不全、指示不明,施工路口未封闭,隧道照明设施不全,长下坡路段无安全防护设施等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消除。



农村

集中整治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骑乘多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高压严管态势。



严查违法

严查严管严处一批“致乱致祸”的严重交通违法,重点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查处违法违规运行,高速公路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村地区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拖拉机非法载人,摩托车违法骑乘多人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酒醉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



城市板块:针对酒后驾驶易发的重要时段、路段、车辆和人员,以城市宾馆、餐厅、饭店、酒吧、KTV、餐饮大排档、城市广场等场所及周边道路和“酒驾”、“毒驾”出现的时段,机动灵活布设检查执勤点,重点检查“酒驾”、筛查“毒驾”违法行为。

特别是“五一”小长假和6月11日“欧洲杯”开幕前后。

农村板块:扼守主要通道,依托“一站一点一队”力量,在公路交叉路口以及外来人员聚集区周边道路、县乡道路、通村公路等交通节点,集中警力开展整治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高速板块:充分利用各收费站、服务区、交通安全检查执法站,设置检查站(点),集中警力和装备,强化对过往车辆的检查,严查“酒驾”违法行为。

违法曝光

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违规运行,高速公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以及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曝光。

来源:贵州省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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