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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加大交通扶贫力度
2016-03-30 
一是对31个贫困(乡)镇、380个贫困村的交通项目,凡符合规划、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计划加快实施。同时市级建设补助标准比照其他乡村道路标准提高50%,按照3万元公里给予补助。

二是将贫困村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优先列入年度计划,对属于革命基点村的贫困村道路按照5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对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阳光工程”的贫困村给予1万元补助。

三是至2017年底,对贫困县的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市级补助提高5%,分别按各县(市、区)签订农村公路保险合同保费的40%、30%给予补助。

四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龙岩市贫困县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的建设计划规模,以及省厅对龙岩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照最高标准给予补助。

五是积极推动交通就业扶贫,在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向沿线乡镇、村的贫困户倾斜,对满足用工要求的贫困群众优先安排用工,帮助增加收入,实现尽快脱贫。(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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