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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综合保险
2015-06-25 
昨日上午,长汀县交通运输局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长汀支公司正式签订农村公路综合保险合同,这标志着全市七个县(市、区)已全部为农村公路上了保险,全市10325公里农村公路系上了“保险绳”。“这也标志着我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综合保险的地级市!”市交通运输局长邓振春说。

早在2010年,面对不断加大的农村公路水毁修复资金负担,上杭县率先在全省推出“农村公路综合保险”,由县政府出资将全县农村公路(包含路面、路基、边坡、涵洞、边沟、桥梁等)纳入“三农”财产保险体系。当年4月份,上杭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投保人将全县1519.6公里农村公路以17.64亿元人民币的保险金额,按0.34%缴费率缴纳605908.70元保险金,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杭县支公司投保,签下第一份公路综合保险合同。截至目前,已经连续投保五年,累计获赔保险金554.4万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市在2007年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这些农村公路为农村群众出行提供极大方便的同时,因为自然灾害频繁、养护资金和力量有限等问题,破损也日益严重,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抢通因受洪灾中断的农村道路交通和修复损毁设施,给县、乡(镇)、村财带来很大的资金负担。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上杭县探索出来的农村公路综合保险经验值得面向全市推广借鉴!”邓振春局长介绍说,市交通运输局从2014年开始,就着手开展农村公路综合保险调研工作,今年年初专门下文要求各县(市、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保险制度。

按照各县(市、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农村公路综合保险理赔范围包括路面、路基、边坡、涵洞、边沟、桥梁等受灾损毁修复、清理溜塌方等费用,基本涵盖了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的方方面面,所需保险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全部由财政支出。保险公司设立24小时服务专线电话,指定相对专业人员负责农村公路受灾理赔,提供高效率的理赔服务。在保险期限内,如果项目遭受损失,保险人可选择以支付赔偿或以修复、重建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理赔金用于受灾道路的修复与重建。

据介绍,农村公路综合保险实施后,预计每年将为全市农村公路修复管养减轻负担1000多万元。“修复水毁工程有了一定资金保障,乡镇、村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积极性和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将明显提高,乡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也将明显增强,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邓振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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