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租车改革运价机制可自主下浮打折
2016-03-23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出租车行业迎来了近6年来的首次运价机制改革,起步价由原来的3.5公里10元调整为3公里11元;超过起步里程后,由每公里两元提升到2.4元。这是最高限价,不同于以往的“一口价”,出租车经营者可根据车辆规模、运营成本、客流等因素,自主合理提出和选择运费下浮办法。
把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格,意味着传统出租车运价管理机制向市场化改革推进。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副局长曹明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介绍,为加快传统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推动网络约车规范有序发展,宁波传统出租车在政府最高限价范围内,可以选用总运费基础上适当折扣或按车次直接整元让利等形式。
宁波市还决定放开电召出租、无障碍出租和高于基准车型出租等特殊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出租汽车经营者自主定价,以满足社会对客运出租汽车多元化、差异化的需求。
据统计,宁波市出租车载客量2014年为6651万次;2015年为6444万次,较上一年度减少了200多万次。曹明认为,随着宁波地铁、公交与免费自行车等城市公共交通网络的完善与优化,以及网络约车业务的兴起,传统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面临较大的发展压力。一位曾经常选择出租车出行的市民说,现在下高铁以后坐地铁直接到达公司既准时又便捷。
“这次改革比我们的预期来得好。”宁波大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纬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介绍,以往历次出租车运价调整以后都会出现3个月左右的淡季。目前,出租车平均每天的营业量在34次/辆,没有出现明显下降,总体收入有所上升。
根据宁波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将出台18个配套保障方案,目前只启动了市区营运权有偿使用费清算工作、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以及出租车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等。周纬认为,宁波出租车改革刚刚迈出“一小步”,未来改革的方向与核心是规模化与集团化经营,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要提高安全与服务意识,通过公平竞争把失去的市场重新夺回来。
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后,宁波原一次性缴纳营运权有偿使用费且使用期限未满的,按照剩余时间折算出相应的余额予以退还。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退费工作3月已正式启动,共涉及3851辆出租车,退款最多的5万元、最少的850元,预计在5月底前把3500万元退款全部清退到位。
同时,宁波起草制定市区客运出租汽车准入条件与技术标准,从节能环保等角度改由发动机功率代替排量标准,要求燃油车发动机功率大于或等于80KW;燃气车发动机功率大于或等于70KW;纯电动汽车0-50Km/h和50-80Km/h的加速时间分别不超过10秒和15秒。出租车企业认为,此举将允许更多的车型参与市场竞争,降低了出租车的车辆购置与运营成本。
“传统出租车企业不去发展专车服务,靠收取承包费过日子的模式肯定不可持续。”有关人士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说,你不去做,肯定有人去做。或许,一些驾驶员今天在开传统出租车,明天就从事网络约车服务。
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引导传统出租车与网络约车不闹矛盾和对抗、走融合发展之路,传统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要学习网络约车的先进经验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奖惩机制等,只有不断提升服务才有生存发展的空间。网络约车也要依法合规、有序发展,共同构建符合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的新型出租车客运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