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望城区构建廉洁交通四大体系
2016-03-23
“十二五”期间,望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就斐然。新增等级以上公路里程89.3公里(含高速公路45公里),修建桥梁4座,改建公路71.77公里,提质改造农村公路1000公里,全区等级道路总里程已达2470公里,逐步实现九纵九横的交通网络格局。
项目招标、开工建设、验收,大批资金流动,形形色色的陷阱与诱惑,考验着每一个项目建设者,每一个坚守在项目建设一线的交通人。如何让交通人勇立潮头,手把红旗旗不湿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课题。
廉洁,不仅是交通工程建设的“高压线”,更是交通工程建设的“生命线”。长沙望城区交通运输局积极探索创新廉洁管理方式、方法,按照现代工程管理要求,运用标准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综合集成现场纪检组制和纪检派驻制的经验,落实“两个责任”,将项目指挥部廉洁从政、参建单位廉洁从业的要求和措施进行规范化和细化固化,结合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建立覆盖建设项目全过程、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机构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
机构体系:按照建管模式每个建设项目成立项目现场纪检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单位等所有项目建设的参建单位指定廉洁管理人员,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工程建设期间廉洁管理工作,实行廉政与建设统管。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各参建单位推荐的廉洁管理员,定期进行联席会议。通过实施组织机构标准化,有效规范了组织、机构、人员和管理。
责任体系: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廉政承诺书》,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廉洁管理责任体系,狠抓责任落实。局纪检监察室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交通工程指挥部签订廉政合同,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建设人员进行廉洁承诺,对交通工程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约束。明确要求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干预和插手项目招投标和工程建设,不得接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及个人赠送或提供的礼金、回扣、有价证券等,前移防控关口。此举厘清了参建单位之间及内部的责任层次。
制度体系:通过运用“科技+防腐”工作平台,廉政风险防控图向项目建设各层延伸。项目指挥部从顶层做起,率先垂范,所有参建单位向指挥部看齐,指挥部向指挥长看齐。有制度,关键在执行;执行的关键,在领导,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重点抓落实、抓执行。通过自行编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汇编》将项目建设各环节、各风险点管理办法写进制度,将权利和风险关进制度的笼子。
监督体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牵头廉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评价,廉洁管理工作纳入工程交工验收内容,平时考核结果与履约考核及其他各类评比考核相挂钩。区派驻纪检组组长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廉洁工作检查,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由局长、纪检组长具体负责。加强日常监督,采取测评和征求意见方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提醒警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监督与服务并行。建立群众和舆论监督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原则,将廉政监督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通过“四大体系”的刚性要求和不折不扣的执行力度,交通项目建设构建起覆盖全过程、权力运行各环节的保障体系;构建起参建单位相互监督、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的全员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