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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龙委员:应加强城区电动车交通管理
2016-03-22 
中国兰州网3月22日消息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伴随着我市创建文明城市脚步的深入推进,市民的整体素质也得到了极大地提升,在通过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引导之后,大部分非机动车驾驶员都能主动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在红绿灯处能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减少了交通隐患,提高了交通安全,着实令人欣慰。但仍有一些电动车摩托车和四轮电动车在城区道路上不按交通法规行驶,加之管理缺失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电动摩托车和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造成抢道、逆行、占道行驶、闯红灯现象比比皆是,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死灰复燃,涉摩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事故处理难度很大,加剧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据了解,去年我市因电动四轮车和电动车摩托车违章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或逃逸致人伤亡的事件就有多起。

为了改善我市交通管理,缓解城区道路拥堵问题,提高城市的文明形象,特就加强城区摩托车、电动车行驶管理问题,市政协委员李晓龙在提案中建议,相关部门应提高对摩托车、电动车行驶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全市掀起一场整治高潮。各级部门要深入调研,平衡各方利益,拿出切实可行的“治摩”方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对电动车成功的管理经验,在不过多增加人民群众负担的情况下,实行有牌有照管理。实施电动摩托车电动四轮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提高驾驶员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意识。在主干道划定禁摩行驶路段或时段,禁止电动车在规定的路段或时段内行驶。在新建城市道路时应考虑设立电动车专用道。加强对电动车行驶的执法力度,规范电动车的驾驶行为。(首席记者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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