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高速路以外收费规模
2016-03-03
原标题:严控高速路以外收费规模
【深圳商报讯】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交通运输部3月2日表示,未来10至15年,我国公路基础设施仍处于集中建设、加快成网的关键阶段,公路建设任务依然繁重,资金需求规模十分庞大。交通运输部表示,未来仍将坚持和依靠收费公路政策。
中国高速路超12万公里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公路总里程456.91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2.36万公里,一级路9.00万公里,二级路35.97万公里。截至2014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2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0.67万公里;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6.15万亿元,债务余额为3.85万亿元。
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3916亿元,支出总额为5487亿元,其中还本付息支出4208亿元;收支缺口为1571亿元。
交通运输部表示,未来10至15年,我国公路基础设施仍处于集中建设、加快成网的关键阶段,公路建设任务依然繁重,资金需求规模十分庞大,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拉动社会资本投资有着重要影响。在国家专项税收和一般公共财政无力承担所有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偿债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坚持和依靠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确保公路交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构建“两个公路体系”
2009年开始,交通运输部着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2013年8月形成《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2014年,再次启动新一轮次的修订。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送审稿已于2015年底上报国务院。
交通运输部介绍,从兼顾效率与公平出发,条例修订稿提出了构建“两个公路体系”的总体思路,即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低收费、高效率的收费公路体系。
条例修订稿调整了两种类型收费公路的内涵。一是将通过政府举债方式建设的公路统一表述为政府收费公路,其债务与通行费收支统一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二是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收费权的公路统一表述为特许经营公路,依靠通行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修订稿还将严格控制高速公路以外的收费规模,大幅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严格收费公路的设置。最终实现只有高速公路收费,其他公路全部回归公共财政承担的目标。
针对收费期限,修订稿明确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全路网偿债所需时间,确定偿债期限。高速公路以外的政府收费公路,维持现行《条例》最长不超过15年、中西部最长不超过20年的规定。特许经营公路必须约定明确的经营期限。
政府统一管理的高速公路在政府债务偿清后,其养护管理费用可以由公共财政负担,也可以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