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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像处理交通逃逸一样严处P2P跑路
2016-01-12 
原标题:要像处理交通逃逸一样严处P2P跑路

晨报记者李芹

仿佛一夜之间,申城不少小区的周围,就开出了各种P2P金融体验店,超高的收益率、满额送礼等活动热闹非凡。但在背后,一些平台失联、跑路的现象也令人不容忽视。为此,民建上海市委建议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产品进行分级,严处跑路者。

平台倒闭时有发生

记者实地走访发现,小区密布的区域成为P2P平台的必争之地。以莘朱路宝城路一带为例,仅路口50米范围内,就开设了三家P2P实体店。

民建上海市委在调研中发现,2015年以来,本市互联网金融等非传统金融机构发展异常迅猛,超高理财收益的广告无孔不入。与此同时,平台倒闭、失联等情况时有发生。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2015年上半年,检察院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同比上升210%,集资诈骗案同比上升7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同比上升153.06%和259.15%。上海的情况同样不可乐观,公开资料显示,去年1-10月,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122家问题平台中,有20家落在上海,占比达16.4%。

建立实行分级制度

民建上海市委认为,面对这种新情况,要敢于直面风险,该释放的风险要释放。互联网金融具有跨界、混业等特点。因此,要改变多头监管模式,设立一个有别于传统垂直、分业管理的,具有综合监管权力和职能的新型监管主体。也可考虑建立金融互联网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发展标准,助推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同时,建立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产品分级制度,形成相对应的分级监管和预警制度,设置和风险等级相对应的“产品保证金”制度或相关保险制度。此外,建立非传统金融机构主要管理、经营者的“个人财产及行为”特别管理制度,其个人资产、信誉、行为,应纳入严格、公开的“制度笼子”。在完善金融风险案件的法制化、市场化处置流程上,要像处理“交通逃逸”一样严处跑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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