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江苏沛县一副镇长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批准逮捕
2016-01-11 
中新网南京1月11日电(邵国栋)江苏徐州沛县一副镇长酒驾撞死人逃逸近来引发媒体关注。1月11日,沛县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嫌疑人李敬涉嫌交通肇事罪经沛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决定批准逮捕。

2015年12月2日23时30分许,沛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110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在沛县龙固镇公墓前有一个人在路上躺着,可能系交通事故。出警后经现场勘查死者为朱润雨,肇事车辆逃逸,遂立为交通肇事案开展侦查。

12月5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李敬(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现任沛县龙固镇副镇长)抓获归案,12月6日,将其刑事拘留。12月11日,沛县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2015年12月2日22时23分左右,李敬酒后驾驶苏CAU839号小型轿车沿沛县龙固镇至龙固前程子村南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固公墓前时与行人朱润雨发生交通事故,致朱润雨死亡,发生交通事故后,李敬驾车驶离事故现场,李敬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敬对此认定结果不服,向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复核。12月30日,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达复核结论,维持沛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

1月11日,沛县公安局对媒体介绍,12月11日沛县公安局以李敬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沛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12月17日沛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逮捕,要求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当日李敬被取保候审。2016年1月8日沛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毕,认为李敬涉嫌交通肇事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日,沛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李敬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沛县人民检察院再次提请逮捕。1月11日,沛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决定批准逮捕。(完)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