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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超限超载每年损失60亿河南开整公路“第一杀手“
2016-01-06 


河南开始整顿公路超限超载

大河网讯(记者王书栋)素有公路“第一杀手“的超限超载危害有多大?毁坏桥梁、道路,甚至还有生命,为此河南省每年白白耗费60多亿元!1月6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向外界发布消息,自2016年元月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实行联合执法,共同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

背景:超限超载危害知多少?



超限超载危害严重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一辆超限1倍的车辆行驶1次,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1元钱,给公路造成的损失将达到100元。

据调查统计,公路正常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8——10年,由于超限超载车辆的碾压,使用年限大多降为4——5年,不得不提前大修,造成了“今年建、明年修,年年建、年年修”的现象,广为社会公众诟玻



超限超载是公路“第一杀手”

河南省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导致增加危桥50——60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据统计测算,2010年至2012年3年内,河南省干线公路投入养护资金高达78.4亿元,其中70%左右是因超限超载所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亿元。

另据测算,河南省公路每年因超限超载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60多亿元,超限超载已成为公路的“第一杀手”。

据公安部门的调查统计,70%的交通事故是由车辆超限超载引起的,50%的群死群伤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近三年间河南省因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420起,死亡259人,受伤451人。另外近年来,河南省因超限车辆恶性闯岗造成9名治超执法人员牺牲、100多人受伤。

行动:联合治理“超限超载“



超限超载给交通安全隐患

为打击公路“第一杀手“,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将联手河南省公安厅重拳出击。

措施一:对超限超载车辆,河南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查处的违法信息和外省处理抄告的超限车辆信息抄告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追踪处理。

措施二: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依据抄告信息,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措施三:建立公安、交通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将通过“全省治理超限超载四级联网信息平台”,将未处罚过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依据车籍所在地分别抄告给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罚款、记分,有效治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措施四:建立46个省界公安、交通联合检查站。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在环豫高速公路和国道干线公路省界设置46个公安、交通联合检查站,双方共同派驻执法人员,健全工作机制,增设治超检测设施,在满足公安安保查控的同时,强化对重点违法运输车辆的有效查处。

措施四:选择34个省内违法运输车辆多、扼守路网要道、控制货源地的治超站,建成公安、交通联合执法试点站,实现联勤联动,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实行干部交叉任职,共同破解治超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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