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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船舶带病营运和超抗风等级航行
2016-01-01 
交通运输部12月30日召开加强长江等内河航运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要求切实抓好冬季和春运期间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航行安全信息,严禁船舶“带病营运”和超抗风等级航行。

“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发生后,交通运输部部署认真梳理了长江等内河航运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船舶技术状况趋于老化、船员素质和专业技能有待提高、行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等。

据介绍,交通运输部对加强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严把从事内河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市场准入关,严控新增经营主体,严控新增客船、危化品船运力,加快老旧客船、危化品船淘汰更新。建立服务于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的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研判和共享机制,推行客船、危化品船检验终身负责制。完善长江干线应急指挥平台及各专业监管指挥系统,继续推进长江巡航救助一体化。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内河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形成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内河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力量。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安全零容忍”态度,全力推进长江等内河航运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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