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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重拳查处违反“六严禁”驾驶行为
2015-04-29 


日前,据泸州市运管局近期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违反安全生产“六严禁”情况的通报显示,2015年2月26日至3月31日,全市运管机构共查处客车违反“六严禁”规定17起。

从此次通报的17起客车违反“六严禁”规定的违规性质和数量看:超速20%以内,驾驶员被停岗学习7天、车辆停班整顿7天的9起;未按规定时间运行(凌晨2至5点未停止运行)驾驶员下岗学习7天、车辆停班整顿1个月的2起;违规驾驶(驾驶客车时接打电话)驾驶员被下岗学习7天、车辆停班整顿7天的2起;屏蔽GPS监控,驾驶员下岗学习1个月、车辆停班整顿1个月、罚款5000元2起;超员20%至50%,驾驶员被解聘、车辆停班整顿1个月的1起;夜间超速20%以上,驾驶员被解聘、车辆停班整顿1个月的1起。17起客车违规行为,暴露出个别运输企业在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和道路旅客运输“六严禁”规定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培训教育不及时,安全生产管理不深入,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

泸州市运管局要求:全市客运企业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发挥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六严禁”规定,牢固树立安全、责任、规矩意识,形成敬畏生命、遵循公共道德的管理和行为习惯,做到运输安全事事有人抓,件件抓彻底,盯牢GPS监控,盯牢客车驾驶员安全操作,盯牢安全运输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使安全管理标准和驾驶规则变成自觉抓安全的行为准则,不超载、不超速、不违章、不违反运输安全操作规程。(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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