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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全区城市客运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的讲话
2015-12-26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汝生

(2015年12月1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午好!今天我们在柳州召开全区城市客运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等有关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及自治区的实施意见,总结近年来我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上午,大家现场参观了柳州BRT、公交场站、综合客运枢纽和公交智能调度中心;下午,听取了南宁、柳州、桂林、来宾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介绍公共交通发展经验,各地要把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带回去,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推广。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以人为本,加快发展,积极推动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

2010年广西交通运输实施大部制改革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对城市公共交通给予极大的重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从服务民生的高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推进,我区城市公交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条件显著改善,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截至2014年底,全区城市公交车辆达10752辆、11591标台,公交运营线路1208条、总长度1.89万公里,广西城市公交年客运量达14.7亿人次。2013年12月30日柳州快速公交系统BRT1号线开通运营,南宁市开工建设了3条地铁线路,轨道交通1号线东段将于2016年6月份试运营。

(二)公交体系日益完善。全区公共交通网络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得到了较好满足。快线、干线、支线多层次公交网络初步形成,公交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延伸,快速公交、直达公交、大站快车、观光公交等特色服务模式积极推进,社区微循环公交、公共自行车快速发展,最后一公里问题初步解决。公共交通与城市三级以上道路客运站实现无缝衔接,衔接南宁东站、桂林北站等高铁车站公交线路达76条,城市综合客运体系初步建成。据统计,南宁火车东站2015年春运期间累计完成公交客运量82.2万人次,高峰期日平均客运接驳量超5万人次,未发生旅客滞留事件。

(三)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各地把服务群众作为公交发展的首要任务,不断提高公共交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南宁、柳州开行了城区微循环公交线路,重点保障偏远社区、城中村的居民出行。全行业更是涌现出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单位南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十大文明线路南宁公交5路线,以及以全国劳动模范邓红英、农向华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从业人员,他们爱岗敬业、奉献社会,为行业树立了榜样、增添了光彩。

(四)科技应用深入推进。高新技术在公交领域广泛应用,南宁、柳州、桂林等市加快智能公交建设,建成了集出行信息服务、车辆运营调度、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推出了“掌上公交”“等车车”等手机公交查询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出行。南宁、柳州等市建设了公交智能电子站牌,使群众乘坐公交更加方便。公交企业广泛应用卫星监控平台、智能调度系统,提高了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

(五)绿色发展初显成效。各地大力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全区有7个地级市在公交领域应用了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总量达1000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南宁市作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综合试点城市,2015年计划购置700辆节能和新能源公交车。

(六)城乡客运日趋均等。各地积极探索,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加强城乡联动,有序衔接,促进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桂林市交通运输部门围绕“打破城乡公共服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老百姓安全、便捷、优质交通出行”的总体目标,构建“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城乡一体化的服务体系,积极推行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工作,近五年桂林市累计完成公交化运营改造的农村客运线路48条,至2015年6月底,桂林市(含县、区)共有城市公共交通企业26家,公交线路174条,公交车辆1426辆。

(七)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各地积极探索,涌现出一批好的工作体制机制。2013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客运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4个地级市也分别建立了相应的城市客运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柳州市以创建国家“公交都市”为契机,充分利用城市客运发展联席会议平台,整合部门资源和力量集中解决城市公交发展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南宁市推行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节能和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充电桩站给予财政奖补。南宁、柳州、桂林出台了城市公交地方规范文件,推动了行业管理更趋规范。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城市发展的要求仍有一定距离。一是公交覆盖面不够广,公交吸引力还不够强。二是企业经营比较困难,公交驾驶员短缺问题突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堪忧。三是公交发展面临的资金、土地、路权等核心问题尚未很好解决。四是城市信息化程度底,如信息化车载设备安装比例较低,安装车载IC卡收费系统、乘客持IC卡刷卡乘车的比例也低,目前IC卡也不能跨市、跨区域消费。五是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够完善,行业发展有待规范。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服务民生,更新理念,深刻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部杨传堂部长指出:“公交优先,就是百姓优先”。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动脉”,是联系社会生产、流通和人民生活的纽带,是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基础支撑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就是优先满足人民群众“行有所乘”的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一方面,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区域一体化迅速推进,城镇化和机动化程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着更高的期待;另一方面,社会对能源资源刚性需求持续上升,生态环境约束进一步突出,对加快城市交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已经形成“倒逼机制”。因此,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定要更新理念,提升境界,跳出部门、行业的局限,从更高的层面、更宽的视野来看待城市公共交通,要认真做到四个“深刻认识”。

一要深刻认识公交优先发展的丰富内容。公交优先绝不是简单的多修路、多开辟几条公交专用道或新增若干台公交车的问题,有着丰富的内容:它是一个系统性问题,涉及观念、规划、建设、营运、管理、宣传等方方面面;它是一个全面性问题,政府、企业、公众各有各的责任和义务,偏废了任何一个方面都难以真正实现;它是一个连续性问题,不是通过三年五载的突击性行动就能够达到,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它更是一个实施性问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真正落实。因此城市公共交通必须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谋划好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坚持“六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即确立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设公交基础设施、建立公交网络和服务体系、应用新技术新科技、设计好管理机制体制、构建财政扶持保障机制。

二要深刻认识城市公交发展必须因地制宜。各地应根据区域特点、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结构,合理制定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异化管理。对于南宁、柳州等大城市应当加快规划建设,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快速公交网络化运营系统为主体的城市快速通勤系统;对于其他中等城市,应加快规划建设以快速公交网络化运营系统为骨干、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对于一般县级市、县城,要在主要客运走廊引入大容量公交干线,形成公交系统骨干。

三要深刻认识政府在公交优先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责任主体,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利用城市客运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争取领导重视、争取政策扶持、争取资金补贴,说到底就是争取把优先发展公交的各项优惠政策、推进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协调推动力度,把公交发展的任务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民生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借助党委、政府的力量解决部门和行业的困难,推进公交优先发展。

四要深刻认识企业在公交优先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城市公交企业是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者、推动者,也是受益者。一方面要承担政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的组织实施,另一方面要通过遍布城市区域的公交体系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可靠、舒适和高效的城市公交服务。这就要求城市公交企业要抓住国家和部、自治区大力推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确保优先发展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公交服务品质,增强公交吸引力,努力使公交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优眩

三、强化保障,精准发力,全力改进提升我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方向,是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具体行动,也是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的客观需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服务是根本、优先是前提、保障是关键。我们一定要以方便人民群众出行作为根本出发点,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努力建设惠及城乡、服务均等、便捷舒适、安全绿色的公共交通。当前,要重点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规划编制,引领优先发展。

各城市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主体,一是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合理定位城市公共交通作用并确定发展模式,依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或修编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十三五”规划。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落实。要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协调当地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运输规划,采取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用地纳入城市详细规划、公共交通设施与城市建设项目同步建设等有效措施,确保公共交通规划同步实施。

(二)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能力。

一是加大运力投入。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公交网络,合理引导条件成熟的城市公交线网向城市郊区、乡镇延伸,不断提升公交覆盖面。二是加快场站建设。按照自治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部署,积极争取出台城建项目的公交场站设施配建政策,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重点加快综合换乘枢纽、公交枢纽和首末站建设,将公交场站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项目,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三是强化枢纽衔接。鼓励开行机场和高铁等集疏运公交线路,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推动城市公交和道路客运场站资源共享,优化客运网络,打造城乡一体化综合客运体系。四是加强政策落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公交路权优先政策,加快建设公交专用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公交车辆营运效率。

(三)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出行需求。

一是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行定制公交、观光公交等服务模式,发展支线小公交,构筑微循环公交系统,增强公交服务社区的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差别化的出行需求。二是优化运输组织。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减少线路重复,改进公交运输组织,加大高峰期发班密度,开行大站快车、直达公交、区间车,提升公交运行速度,缩短乘客出行时间。三是改善乘车条件。完善公交指示标志,改善换乘条件,实施换乘优惠。推广应用大容量、低底盘的空调车,提供车载视频、无线上网等特色服务,加快短途客运公交化改造,方便毗邻区域的群众通勤出行,增强公交吸引力。四是关注弱势群体。落实老年人、残疾人、军人抚恤优待对象等特殊人群乘车优惠政策,在公交场站建设无障碍设施,推广使用无障碍公交车辆,为特殊人群提供人性化出行服务。

(四)坚持科技引领,促进绿色发展。

一是推动公交智能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服务监管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应用,重点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系统及智能电子站牌系统。开发移动信息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为乘客提供方便快捷的手机公交查询服务。二是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全区交通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部署,建立公交、轨道交通、出租车及其他客运交通工具的交通一卡通系统,实现北部湾经济区及全区交通出行链的全覆盖,其中2016年底前率先实现北部湾经济区四市、2017年底前实现北部湾经济区和柳州、桂林、玉林、来宾、崇左9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三是推动公交绿色发展。继续加大LNG、纯电动、混合动力等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在公共交通领域推广应用力度,完善充气充电配套设施。

(五)强化安全监管,保障平安出行。

一是强化公交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制作乘客乘车安全和应急知识的公益视频和手册,在公交车、公交站亭等公共场所播放和派发,提高乘客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公交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快建立多部门、跨行业的安全应急协调机制,及时、高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司乘人员日常安全培训,提高预防和处置险情的能力。三是加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等行业标准,落实新开通线路试运营评审制度。

(六)创造良好环境,规范行业发展。

一是提高公交吸引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合理调控城市交通需求。南宁、柳州等城市要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尝试实施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类型停车场差异化收费和建设驻车换乘系统等措施,让公共交通成为人民群众出行的首眩二是建立公交绩效评价体系。各地要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绩效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每年对各城市公交企业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公共交通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定期向社会公布。

(七)优化行业结构,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培育骨干公交企业。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公交发展的经营模式,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和集约化水平。出台强优公交企业扶持政策,培育骨干企业,打造服务品牌。引导公共交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二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和诚信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三是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建立公交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完善服务质量考核和奖惩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政府和企业要在工作和生活上主动关爱公交司乘人员,建立和完善职工权益保障制度和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保障司乘人员休息和休假权益,让公交职工体面工作、愉快工作,稳定行业队伍。

(八)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持续发展。

一是多方筹措公交发展资金。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交发展政策,探索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规模与公交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落实好优惠政策。国家和自治区已明确对新能源公交车、公交企业新购置车辆以及公交场站建设等实施奖励和税费优惠的,各地要认真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的政策性亏损要及时、足额补偿,对企业技术改造、节能环保、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增加的投入要适当补贴。要进一步规范城乡客运燃油价格补贴,严格燃油价格补助资金申报和发放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燃油价格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三是继续加强引导扶持政策的研究。各地要及时研究制定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开发政策,合理提高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土地开发强度,将相关收益专项用于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政府应优先安排公共交通建设用地,因客观原因未按照规划满足建设用地需求,造成企业租赁场地经营的,财政要给予补贴。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新模式,规范企业成本核算,争取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提供更好的公共交通服务。

(九)动员社会参与,共同推进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继续支持柳州建设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南宁建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桂林建设国家“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支持南宁、桂林开展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南宁、柳州、桂林三市作为示范城市,要带头示范,积极探索、积累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二是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督促广西道路运输协会等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广西科研机构开展公交运营组织、节能环保等技术研究,为行业发展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三是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定期组织举办城市公交驾驶员技能竞赛等活动,营造争做行业高技能人才的良好范围。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挖掘行业先进人物和事迹,树立典型,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南宁市在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行业率先开展的“文明行车礼让斑马线”活动,逐步扩展到社会车辆,已成为南宁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得到当地市民和外地旅客的一致好评,形成了良好的文明示范效应。四是动员社会更广泛地参与。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推进公交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要广泛征求民意,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出台的政策更贴合人民群众的需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公交出行文化活动,组织好每年的“公交出行宣传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营造“优先公交、绿色出行”的良好氛围。

公交优先理念正深入人心,公交发展迎来了政策支持、上下一心、各方参与的大好局面。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舒心公交出行服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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